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有关部署,推动人工智能与消费深度融合,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形成消费新动能,商务部等8部门发布《关于加快“人工智能+消费”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围绕提升人工智能+商品消费、扩大人工智能+服务消费等五方面提出多项举措,促进人工智能进千家万户、进千商万店。
完善人工智能新产品研发机制,加快推出新一代人工智能手机、智能电脑、智能电视,推广智能家电、智能厨卫、智能照明等智能家居产品,推动消费电子产品和家居家电产品更新换代。
培育智能穿戴消费市场,加强人工智能眼镜等新产品研发推广,重点打造实时翻译、移动支付等显示度高的消费场景。
加力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带动智能化车载终端消费,打造“人、车、家”全场景联动的智能产品生态。
推动人工智能与脑机接口、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混合现实(MR)等技术融合,研发推出一批国际领先、消费潜力大的新产品。
支持研发具备多模态感知和场景自适应解决能力的人形机器人,带动四足、仿生机器人等机器人产品迭代升级。
面向“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加快养老机器人、陪伴机器人、人工智能生活助手等新型人工智能产品应用示范,提升情感陪伴、健康监测、移位助行、智慧家务等能力。
扩大人工智能+服务消费
加快普及智能扫拖机器人、智能冰箱、智能厨房设备等产品,提供个性化、智能化家庭生活服务。
开展数字家庭建设,推广智能全屋定制等新模式。
研究将智能家居及服务应用纳入“好房子”建设指南,加快人工智能技术在“好房子”建设应用。
优化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打造全国养老服务“一张网”。
开展家庭智能化、适老化整体改造,支持购买智能化安全风险防范预警设备。
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旅游,与行程规划、票务办理、导游导览、酒店预订等全链条深度融合。
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强国,开展生成式人工智能教育专用大模型建设项目,推动大模型从课堂走向应用。
推动研发人工智能辅助学习助手、教师智能助手等人工智能教育终端产品,创新智能学伴、智能教师等人机协同教育教学新模式。
推动人工智能+商业创新
加快发展智能零售,实施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结合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推动老旧商业购物中心改造、步行街商圈智能化升级,建设智慧商店、智慧商圈。
开展“千集万店”改造提升,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商品交易市场等商业设施智能化改造。
推动电子商务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赋能运营、客服、设计、营销、直播等全场景全流程。
创新数字人直播、虚拟体验等沉浸式消费场景,优化智能客服、智能推荐等个性化消费体验。
推广创意内容生成、智能质检系统等工具,提升运营效率。
鼓励电商平台开设“人工智能+消费”专区。
加强“人工智能+消费”推广
指导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和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因地制宜布局“人工智能+消费”集聚区,建设一批人工智能体验中心,促进人工智能新技术新服务新场景示范推广。
鼓励以商业综合体、步行街、景区、博物馆、养老机构等公共场景为重点,开展人工智能产品租赁、共享、试用等新模式创新,促进商业应用和普及推广。
制定“人工智能+消费”应用场景建设指引,建立“人工智能+消费”领域应用开放清单,开展“人工智能+消费”典型案例遴选。
建设消费领域重点行业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推动高价值场景规模化、商业化落地。
组织“人工智能+消费”场景对接活动,促进供需匹配。
优化“人工智能+消费”环境
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消费领域的普及应用,重点支持“人工智能+”行动明确的新一代智能终端等消费。
用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消费者购买人工智能相关产品。
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消费者购买人工智能产品的金融需求开发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
发挥国家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助力“人工智能+消费”发展。
结合“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等工作,面向智能网联汽车、城市无人配送车等应用需求,适度超前布局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边端算力、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等城市智能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