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深[超话]# 【#律师称大鱼海棠导演刻意贬损周深#】#律师谈大鱼海棠导演发文已侵权#6月14日凌晨,动画电影《大鱼海棠》导演@麦田里的Tidus 发布长文回顾歌曲《大鱼》创作历程,文中透露《大鱼》原为王菲量身定制并获其认可,因预算远超预期作罢,“没辙了,我又想起了周深”。随后,文章相关措辞引发争议。 @娱乐法李振武 律师发文:很讨厌大鱼海棠这个导演的文风。虽然前面铺垫了一长段和周深的“患难之交“的友谊,但后面这几个转折,真的让人不适。这种不适不仅仅源于这段文字的情商,更源于对法律边界的警惕。很多人以为,只要说的是事实就不算侵权,这是一个巨大的误区。民法典明确规定,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里,除了捏造事实,还包括“使用侮辱性言辞”贬损他人人格。我认为,导演的这种叙事方式,涉及到一个侵权形式,我暂且称之为:事实陈述的“语境污染”。导演文中提到的“周深推荐了钱雷和尹约”、“最终由周深演唱”,这些都是客观事实。但当这些事实被嵌套进“王菲拒了、梁博换了、没辙了才找你”的逻辑链条里,配合“初中小男孩”这种刻意幼化的称谓,事实的性质就变了。导演通过特定的叙事框架,将周深塑造成一个“退而求其次”的备选品。而且这篇文章,充斥着自己的“慧眼识珠”,甚至暗示“没有这首歌你也能飞”。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煤气灯效应”吧,试图让周深觉得自己只是个幸运的过客?要千恩万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