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卫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提升政策实施便利度,经研究,现就调整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方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补贴实施方式
(一)汽车报废更新。由“先领取资格、再申报补贴”方式,调整为个人消费者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进入补贴申请入口,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补贴。
(二)汽车置换更新。由“报名、摇号、中签、申补”方式,调整为个人消费者通过“我的宁夏”APP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平台,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补贴。
二、实施期限
本次调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6年10月31日止。后续政策调整将根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经研究确定后另行发布公告。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调整生效前,已通过原方式报名、中签或领取资格券的消费者,按原规则继续有效,不影响后续补贴申领。已中签或已领取资格券的消费者,可继续按原流程提交申请,也可直接按调整后的方式申报补贴。
(二)补贴资金实行总量控制,消费者提交补贴申请后,需以审核通过为准,请消费者理性参与、合理安排购车计划。
(三)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资金额度,合理安排工作节奏,确保资金均衡使用。
(四)补贴标准、车辆条件等未作调整事项仍按《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宁商规发〔2025〕4号)执行。
特此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6年6月8日
▌来 源:宁夏商务厅
▌编 辑:李佳迪
▌初 审:吴雅光
▌复 审:张鹏航
▌终 审:保永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