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小莉帮忙5月16日报道,河南的郭先生向记者求助,称5月11日晚上8点,他到盛华里商场打算去负一楼吃饭。就在下楼梯时,脚一滑,重重摔在地上。
起初他并未太在意,直接去吃饭了,可刚吃了十来分钟,臀部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灼烧感,疼得他坐立难安。
他跑到卫生间一看,接触地面的裤子部位,竟有明显的腐蚀痕迹,还能闻到一股刺鼻的“味道”。
他赶紧联系商场,赶来的保洁阿姨一句话道出真相:“地面是用火碱拖的,可能没冲干净。”
火碱(氢氧化钠)是强腐蚀性化学物质,一旦接触皮肤,很容易造成灼伤。
郭先生当即被送往第一人民医院就诊。诊断证明显示,他的臀部为化学性烧伤,医生建议休息两周。
“现在屁股一半都不能坐,班也没法上!”郭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下楼梯时他确实在低头看手机。但是商场用火碱清洁地面,没在显眼位置放警示牌,还在晚上8点人流密集时进行清洁,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商场方解释:“放了警示牌,只是放在负一楼了。郭先生走路时一直低头看手机,没注意地面情况,也存在自身过错。”目前商场愿意承担医药费,但对于郭先生提出的误工费诉求,却表示“想要就去起诉”。
记者查看了商场监控,发现郭先生下楼梯时,一楼入口处确实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牌。
律师认为,商场在营业期间使用强腐蚀性化学药剂清洁地面,未设置明显警示标牌、未采取防护措施,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而郭先生走路时低头看手机,未注意自身安全,也存在一定过错,需承担相应责任。
目前,双方已达成初步共识,就误工费赔偿事宜展开具体沟通。
来源丨@小莉帮忙、钱江晚报
编辑丨王晓雨 校对丨忠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