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9月3日消息,为持续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共十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锚定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目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健全优企培育、公共服务、法律政策体系,强化生产要素、发展环境保障,充分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和潜力,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规划》明确了“十五五”期间中小企业发展目标,预计到2030年,我国中小企业整体发展量质齐升,中小企业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保持稳定增长,劳动报酬和劳动生产率稳步提高,规模以上中小企业人均营业收入累计增长15%左右;创新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内部支出年均增长8%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2.2万家,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达到600个;数智化绿色化水平加速跃升,打造一批数智化转型典型应用场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智化水平二级占比达到95%以上、三级占比达到80%以上,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服务体系持续健全,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服务效能显著提高,认定一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达到50个;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中小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
关于印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函〔2026〕2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商务厅(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市场监管局(厅、委),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
现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2026年9月1日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中小企业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是经济活力与韧性的重要源泉,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促进“十五五”时期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锚定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目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健全优企培育、公共服务、法律政策体系,强化生产要素、发展环境保障,充分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和潜力,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到2030年,我国中小企业整体发展量质齐升,中小企业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保持稳定增长,劳动报酬和劳动生产率稳步提高,规模以上中小企业人均营业收入累计增长15%左右;创新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内部支出年均增长8%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2.2万家,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达到600个;数智化绿色化水平加速跃升,打造一批数智化转型典型应用场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智化水平二级占比达到95%以上、三级占比达到80%以上,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服务体系持续健全,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服务效能显著提高,认定一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达到50个;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中小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
二 主要任务
(一)稳企业稳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1.鼓励创办中小企业。高效用好创新创业领域各级政府投资基金,带动更多耐心资本投向种子期、初创期中小企业。围绕新能源、新材料、机器人等新兴产业和量子科技、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探索典型应用场景、可行商业模式。推进创业孵化资源集成,为创办中小企业提供办公场所、创业指导、咨询培训、投融资等服务。办好创新创业竞赛活动,选拔和发现优秀创业项目,加强扶持孵化。推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创办科技型企业,加快自有科研成果市场化落地。建立必要的再创业指导和援助机制。
2.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促进就业。加大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落实力度,支持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小微企业发展,助力稳岗扩岗。对符合条件创业主体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鼓励中小企业扩大就业、实习见习岗位。挖掘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就业潜力,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鼓励中小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推动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强化人工智能对中小企业就业创造效应。
(二)强化企业培育,提升专精特新发展水平
3.加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健全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强化政策惠企和优质企业认定动态管理,完善认定和退出标准。持续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体系有机整合,加强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监测和服务,高效发现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高成长企业。
4.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中小企业加强原始创新,鼓励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科技计划。支持创新能力突出的中小企业引进或共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参与建设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全国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制造业中试平台、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等加强科技成果中试熟化能力建设。
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共建创新联合体,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鼓励各类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强化按产业需求分类的专项服务,加大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等协同力度。
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强化知识产权普惠服务。鼓励政府支持的各类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向中小企业免费开放。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创新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
5.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增强质量技术基础能力,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导入质量工程技术,普及精益管理、精益制造等方法工具和软件。推广质量管理数字化,支持中小企业通过数字化检测、质量精准追溯、质量协同等提高质量控制能力。支持专业服务机构面向中小企业开展质量诊断、质量改进等服务。
加强品牌培育。引导中小企业制定商标品牌战略,建立全生命周期品牌管理体系。鼓励中小企业有效识别和评估品牌价值,加强商标品牌保护管理,注重自有商标品牌注册,预防恶意商标抢注行为和侵权风险。推动中小企业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名牌产品,保护老字号等传统品牌,推广非遗品牌。
提升标准化能力。引导中小企业建立标准化管理制度,加强企业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中小企业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团体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制修订,在相关标准制修订中体现中小企业需求。提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标准化水平,健全中小企业培育、服务、数智化转型等重点领域标准。
6.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引导中小企业健全产权结构,形成归属清晰、结构合理、流转顺畅的企业产权制度。引导中小企业优化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推动人工智能赋能中小企业管理,提升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推动中小企业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生产经营。
培育优秀企业文化。推动中小企业建立企业文化,将文化建设融入战略管理、生产经营、员工培训、考核评价等全过程。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中小企业家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弘扬工匠精神,推动中小企业培育一批“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弘扬科学家精神,鼓励中小企业积极攻关突破战略性、关键性技术,不断涌现科技创新成果。
加强合规管理。研究编制合规管理体系中小企业应用要求及指南,指导中小企业加强合规建设。鼓励地方开展中小企业合规管理培训、合规管理诊断服务,提升中小企业合规意识和合规管理水平。推进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强化劳动用工风险源头治理。研究制定中小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引导有意愿的中小企业开展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
7.深化务实交流合作
发展合作伙伴关系。深化联合国、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合作机制,推进中小企业领域双边合作。支持中小企业融入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建设,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统筹推进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建设,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内外联动、协同发展。
加强市场对接和推广。按有关规定办好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强化为中小企业提供品牌推广、技术交流、项目推介功能。支持中小企业通过大型商业银行网络、科技及产业链资源对接国际市场,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参与国际贸易。提升中小企业对外投资数字化治理水平,推广应用电子证照。
(三)加快数智化绿色化发展,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8.加快数智化转型
深化数字化转型。扎实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复制推广典型模式。识别转型优先领域和重点方向,加大对传统产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力度,推进链群融通数字化转型。推动中小企业工业设备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改造,研制推广柔性制造单元。体系化培育一批面向中小企业典型应用场景的专业化工具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商。
推进智能化赋能。鼓励具备数字化基础的中小企业加强人工智能应用,参与“人工智能+制造”、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攻关与标准制定应用。健全中小企业数智赋能服务体系,打造中小企业人工智能应用服务链。推动普惠算力赋能中小企业发展,降低中小企业用算成本。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国家级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开展软件过程能力成熟度模型评估。
9.加快绿色化转型
促进绿色化改造。鼓励中小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引导有条件的中小企业逐步建立全周期绿色生产模式,采用绿色设计,使用绿色生产资料和绿色技术,实现绿色回收。推动传统产业中小企业实施绿色低碳改造,提升环保绩效水平。鼓励中小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和企业碳排放管理,开发推广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
强化绿色发展支持与服务。拓展政府采购绿色产品范围和规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引导银行、保险机构通过绿色金融支持中小企业,促进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建设和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培育一批绿色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节能降碳诊断、技术对接等服务。鼓励大企业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共同打造绿色供应链。
(四)推动协同融通发展,提升产业链支撑能力
10.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鼓励科技领军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开放科研条件和应用场景、提供技术开发服务。引导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共享生产要素、创新平台和服务资源,鼓励大企业先试、首用中小企业创新产品,支持中小企业配套产品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中应用。深入推进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组织开展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助力更多中小企业融入大企业产业链供应链,攻克一批产业技术难题,形成一批融通创新成果,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融通创新生态。
11.推动中小企业集群化发展。引导中小企业向国家高新区等科技园区、工业园区集聚发展。大力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集群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强化集群共享制造能力,集聚设备、人才与服务资源,降低生产运营成本。以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为依托,赋能县域特色农业、手工业、文化旅游业等富民产业发展,带动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中小企业协同联动,促进区域产业协调发展。
12.提升稳链强链能力。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业链支撑能力评估。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支持承担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等重大任务的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推进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加强供应链风险预警,提升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五)强化生产要素供给,筑牢发展基础支撑
13.加强金融支持
加强普惠金融供给。综合运用货币信贷政策等,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进一步开展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提升银企对接效率。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体系引领作用,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支持。
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加强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建立优质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库,促进股权融资常态化对接。深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建设。高质量建设债券市场“科技板”,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大力发展创业投资,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二期,带动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丰富金融产品与服务。构建信贷、股权、债券、保险、担保等联动的多元化融资促进体系,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中小企业融资促进活动。针对中小企业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推广等关键环节风险保障需求,加强保险产品开发设计。支持期货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风险管理服务。
14.加强人才支持
加强经营管理人才支持。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建立“名师优课”培训课程体系。加强中小企业接班人培养和引进支持,加大年轻一代企业家传帮带辅导力度,推动事业新老交接和有序传承。鼓励中小企业打造创新型企业组织形式,持续推进产品、技术、商业模式、管理、制度创新。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支持。支持中小企业加强技术人才激励与引进,在职称申报、人才评定等方面给予支持,实施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拓宽中小企业国际化高技术人才引进渠道。鼓励通过博士团、共享工程师等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加强职业技能人才支持。深化中小企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开展分行业分领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支持中小企业组织员工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强化中小企业与职业学校人才对接,加强实习实践合作。引导企业构建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开展技能人才工资集体协商,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
15.加强数据要素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平台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数据治理和开发利用能力,指导服务中小企业开展数据清洗标注、交易撮合、分析挖掘等工作。探索打造数据流通利用设施,推动大中小企业间实现高价值数据安全可信流通。加强网络安全保险服务应用推广,提升中小企业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充实数据相关标准、技术供给,推动中小企业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评估工作。支持中小企业探索数据资产入表,鼓励开展数据产权登记。
(六)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助力企业降本提质增效
16.完善公共服务。强化国家、省、市、县四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市县公共服务力量,推进服务资源下沉园区、集群。建优建强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深化“人工智能+中小企业服务”应用,创建一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与知识产权等公共服务体系协同联动。
17.提升市场化服务。探索建立中小企业服务标准,推动中小企业服务分类分级。鼓励市场化服务机构聚焦企业个性化需求,提供差异化、特色化、专业化服务。分领域分专题梳理中小企业服务需求,汇集典型服务解决方案,构建中小企业服务智慧地图。
18.增强社会化公益服务。鼓励各地调动社会化服务组织力量,构建高水平公益服务(志愿服务)专家队伍,探索设立公益服务站点,打造一批公益服务活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高校、科研院所等重点面向县域乡镇、偏远地区小微企业开展公益服务。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中小企业公益服务的公益性、规范性、实效性。
(七)强化法律政策保障,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19.加大政策支持。加强中小企业相关法律法规宣贯,营造中小企业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帮助中小企业提升法律意识。加强部门间政策协同与集成,研究出台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强化政策普惠覆盖,创新推广免申即享政策机制,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中小企业精准支持。发挥国家中小企业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中国中小企业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等作用,加强惠企政策宣传解读,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强化中小企业智库建设,提升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理论研究水平,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
20.优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信息披露、社会信用、兼并重组、市场退出等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治理企业无序竞争。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着力维护互联网平台内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方式,完善涉企收费联合监管、联合惩戒机制。
21.保护合法权益
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出台投诉处理和失信惩戒等相关配套措施。建设完善全国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健全“两级受理、四级处理”投诉处理机制,实现“一站受理”“一网通办”。加大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清理力度,加强源头治理。
强化中小企业维权服务。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服务。深入开展“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打击侵犯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行为。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等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为中小企业提供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服务。
三 加强组织实施
加强统筹指导,各相关部门要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纳入本部门中心工作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加强业务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监督,完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加强中小企业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健全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依法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规范管理企业类型称号,完善配套政策。加强宣传引导,发挥中小企业智库、行业协会商会等作用,加强政策研究宣贯、决策支撑和企业服务,积极报道中小企业发展新动态、新成效,讲好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故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为保障目标实现,《规划》从稳企业稳就业、强化企业培育、加快数智化绿色化发展、推动协同融通发展、强化生产要素供给、健全服务体系、强化法律政策保障等方面明确了7大重点任务,同步设置7大专项工程/行动,围绕优企梯度培育、质量品牌标准能力提升、数智化转型、产业集群能力提升、融资促进、人才服务、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重点领域细化配套举措,为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提供支撑。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统筹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强化部门协同、央地联动、共商共议,持续做好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监督,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