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马强
北交所官网信息显示,浙江正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导技术”)IPO申请将于8月21日上会接受审议。这家已经历过北交所三轮问询的企业,即将迎来大考。

招股书显示,正导技术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于电线电缆领域,专业从事各种数据电缆、通信电缆、控制电缆、特种电缆、精密导体设计、生产和销售。2024年上半年前五大客户分别是大华股份、海康威视、NEXANS PARTICIPATIONS、立讯精密、LONGFIELD LTD.。公司计划募资2.45亿元,分别用于电缆工厂相关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首轮问询函显示,该公司在业绩高歌猛进的同时,其经营性现金流却持续呈现负值、净利润表现与同行可比公司不符。公司还存在违建用地、关联方资金拆借、未决诉讼等情形,被要求就其业务运营的合规性以及可持续性作出详尽的解释和说明。
财务方面,正导技术2021年至2024年上半年营收分别达到了7.72亿元、8.76亿元、10.53亿元、5.88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570万元、2381万元、7416万元、2258.66万元。但业绩高增长背后,正导技术的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值。对此,监管层在问询函中要求公司说明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的原因、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的差异、现金流与业务模式的匹配性;论证公司是否存在现金流断裂的风险,资金流动性水平是否能够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求。
问询函还指出,2020年至2024年6月,正导技术的归母扣非净利润分别为-481.71万元、1050.37万元、2099.89万元、4333.04万元、2270.80万元,但公司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未见持续大幅上涨趋势。问询函要求公司结合不同类别产品收入结构和毛利率、毛利变动等,分析报告期内收入、归母扣非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分析是否存在期后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此外,公司生产经营的合规性也被问询,包含主要经营用地、诉讼纠纷等方面的相关问题。
2025年7月2日,正导技术披露了北交所IPO首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就公司经营业绩大幅增长的合理性、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及资金拆借情况、销售收入真实性,以及募投项目的合理性、必要性等12个方面问题作出解释。
对于关联采购定价的公允性,北交所要求正导技术说明:公司与正导光电关联交易的背景及交易的必要性、交易明细等,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情形。对比公司2022年以前从正导光电采购PVC原材料、2022年以后使用从正导光电购买的PVC设备自行生产的成本差异,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正导光电为公司代垫成本费用或利益输送等情形。
值得关注的是,正导技术与关联方正导光电之间存在频繁的资金拆借行为。对此,北交所要求正导技术说明公司拆出资金去向、是否构成资金占用,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情形;拆入资金是否属于资本性投入,拆出资金是否构成资金体外循环。说明公司在负债率较高的背景下,拆出资金给关联方的合理性。
2025年9月19日,正导技术就北交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发布回复,就公司现金流、业绩增长真实性、关联交易、募投合理性及对外诉讼等问题做出回应。
北交所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业绩未大幅增长、与发行人经营业绩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结合发行人期后经营业绩情况,说明发行人期后是否存在业绩大幅下滑风险。
正导技术就上述问询做出了详细解析。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业绩未大幅增长、与发行人经营业绩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系产品和销售结构不一致所致,符合各自生产经营的实际状况。发行人报告期内业绩水平较报告期前大幅提升的原因为公司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整体规模扩大,发行人相关业绩增长因素预计具有可持续性,发行人业务具备可持续性。发行人期后经营状况良好,2025年1-6月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总体保持增长趋势,不存在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2026年1月6日,正导技术披露了对北交所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针对市场高度关注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大额诉讼纠纷等问题作出回应。关于公司业绩亮眼现金流却“失血”,这已是公司遭交易所三度追问。
对此,公司称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收款中票据使用占比较高,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将收到的票据贴现以获取现金流。
北交所关注正导技术偿还短期负债的资金来源是否充足,请发行人说明偿还债务的主要资金来源应收账款34,189.91万元是否可在6个月内收回,偿还短期负债的现金流入是否可实现。说明发行人资产抵押、质押2.26亿元的背景下,是否存在因无法偿还负债导致资产被强制执行从而影响发行人生产经营的风险。
正导技术回复称,除通过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外,公司还可以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取得资金用于日常经营。公司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充足,不存在因无法偿还负债导致资产被强制执行从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风险。
除了现金流问题,公司与客户加拿大HSC公司始于2017年的一起涉案金额高达650万美元的商业诉讼,也曾被交易所反复问询。北交所请发行人说明前述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等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对此,正导技术分析称,HSC公司各项反诉请求存在证据不足、未能满足举证责任、损失缺乏特定化及因果关系薄弱等问题,即使法院支持HSC公司部分反诉请求,赔偿金额也将被严格限制在经证明的直接损失范围内(如部分CSA检验费用),并将与发行人的货款债权进行抵销。该诉讼未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已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相关承诺人已出具不可撤销的现金补偿承诺且具有相应的补偿能力,能够有效保障发行人免受本案可能带来的潜在经济损失。
不过,由于该诉讼已满足“重大诉讼标准”,但正导技术直至2024年3月28日才对外补充披露相关情况。因违反信披规定,公司及相关人员在2024年9月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仲华、时任董事会秘书俞建伟分别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来源:读创财经
审读:张家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