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 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意见明确房地产开发贷款实行主办银行制,预售项目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现房销售项目最长不超过7年。意见还明确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40年;所购新建住房实行现房销售的,个人住房贷款应在销售备案后发放;实行预售的,应严格在项目竣工备案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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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拿到房、再还贷!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迎重大调整。8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 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对个人住房贷款核心制度进行优化。最为重要的两点是:一是在销售阶段,延后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点,实行现房销售的,个人住房贷款应在销售备案后发放,实行预售的,应严格在项目竣工备案后发放;二是将个人住房贷款期限由最长30年延长至最长40年。延后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点,有利于防范住房逾期交付引发的金融风险,也保护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