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财政专门安排1000亿元,推动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6项政策落地,其中,4项支持民间投资、2项支持促进消费。8月21日,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政策出台7个月以来,实施进展整体符合预期,政策效能也逐步显现。据统计,有居民约1.13亿人次,企业大概有622万家,其中绝大多数是中小微企业,获得了政策的支持。
同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优化完善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
从《通知》内容看,此次调整包括扩大贴息范围、增加经办机构、适当提高额度。
在扩大贴息范围方面,《通知》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的新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纳入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支持范围,中央财政按照流动资金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的贴息支持。将信用卡专项分期、消费分期、预借现金分期等新发生信用卡各类分期业务纳入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范围,贴息比例为年化1个百分点。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中国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钟辉勇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将新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纳入贴息范围,最大的意义是让政策更贴近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特征。固定资产贷款主要支持扩产和设备投入,而流动资金贷款直接关系到原材料采购、工资支付、订单履约和库存周转。贴息可以降低企业的实际融资成本,缓解现金流压力,帮助有订单、有市场但暂时周转困难的企业稳生产、稳就业,也有利于改善其融资预期。
“信用卡分期覆盖面广、使用便利,将符合条件的真实消费普遍纳入贴息范围,有助于把政策优惠更直接地送达消费者,减少申请专门消费贷款的时间和手续成本。”钟辉勇说,贴息降低分期消费的实际利息负担,可能促进家电、数码、家居、文旅等可选消费需求提前释放,并通过消费回升带动零售、服务业和相关制造业订单增长。
根据《通知》,还增加了经办机构,将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经办机构范围扩大至21家全国性银行和金融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民营银行、外资银行。
此外,额度也得以适当提高,《通知》明确,单户在单家经办机构可享受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的贷款规模上限由每年5000万元提高至7500万元。单户在单家经办机构可享受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的贷款规模上限由每年1000万元提高至2000万元。每名借款人在单家经办机构可享受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分期业务累计贴息上限由每年3000元提高至每年5000元。
“这次优化不是简单扩大贴息规模,而是根据政策落地中的实际需求,把财政支持更精准地嵌入企业经营和居民消费场景。”钟辉勇说,支持范围进一步延伸到经营周转,增强政策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同时,将信用卡分期等高频金融工具纳入支持范围,降低居民获得优惠的门槛,此外,通过增加经办机构和提高额度,撬动银行信贷形成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总体看,政策兼顾投资与消费、长期投入与短期周转,释放出财政金融协同扩内需正在从‘建立机制’转向‘扩大覆盖、提升实效’的明确信号。”
值得注意的是,廖岷还表示,结合经济发展需要,正在继续研究制订财政金融协同的新政策和新举措,并于今年下半年推出。同时,强化统筹协调,将与央行等金融管理部门一道,推动财政金融联动常态化和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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