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玲玲 路董萌 报道
3月1日起,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正式实施,这是标准继2012年迎来的首次系统性修订。一个直观的变化是,评价“好天气”的标准更高了——过去问空气好不好,如今更要关心空气究竟能够好到什么程度。
从“天气好不好”
到“能好到什么程度”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和两项配套技术规范,进一步收严颗粒物及其主要前体物浓度限值。据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披露,《标准》修订产生的治理投入与健康收益的比值接近1:10,显示出显著的社会综合效益。
其中,备受关注的PM2.5的年均浓度达标值由现行的35微克/立方米收严到25微克/立方米,将PM10的年均浓度达标值由70微克/立方米收严到50微克/立方米。
“环境污染空气治理正在从攻坚阶段迈向质量提升阶段,这是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步。过去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解决的是突出的污染问题。此次标准修订,指标更严、体系更全,目标是让生活环境更美好。”山东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杜林观察到,老百姓的感受也在变。原来问天气好不好,现在更多人关心天气能好到什么程度。此次修订,正是对这种社会期待的回应。
时间回到2011年,大范围雾霾天气曾一度侵扰我国部分地区。公众迫切希望了解自己呼吸的空气质量状况,PM2.5这一原本专业的环保术语,入选了当年新华社年度热词。
我国首次将PM2.5纳入常规监测指标是在2012年,《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发布实施。
近年来,我国空气质量显著改善。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曾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与2015年相比,十年来全国PM2.5平均浓度下降了36%,重污染天数减少了68%,但国内生产总值上升63%、汽车保有量增长111%。污染减排与经济增长并行推进,成为这一阶段的重要特征。
“不升级就出局”
相关行业面临转型大考
标准收紧,产业端的感受最为直接。尤其是电力、钢铁、水泥等高耗能行业,以及石化、化工、交通运输等领域。
值得注意的是,新标准并未“一刀切”,而是采用了分阶段实施方式,为相关行业留出了改造升级的缓冲期。第一阶段自2026年3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执行过渡阶段浓度限值,第二阶段于2031年1月1日开始。
“对于原本达标的企业来说,现在需要重新审视自己的排放水平。”杜林表示,过去那种让污染物“跑冒滴漏”的粗放式经营,在政策的引导下,需要积极进行相应的改造、升级、转型。
“企业规划新项目时,可以直接依据最终标准进行前瞻性设计,避免刚建成就落后、反复改造的尴尬。”从长远来看,杜林认为,标准升级本身就是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契机。主动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实现减污降碳协同的企业,看似短期内承受了阵痛,却能在未来的市场洗牌中占据优势,拓展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协同治理
告别“按下葫芦浮起瓢”
空气质量的改善没有终点,治理越深入,面对的难题也就越复杂。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与哈佛大学空气质量和气候联合实验室此前的一项研究分析表明,华北平原地区夏季臭氧增加的一个更重要因素,是过去五年夏季的PM2.5浓度降低了约40%,进而加剧了臭氧的生成。为此,该课题组认为,在当前大气复合污染形势下,需要更加有力的措施,去控制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才能有效地控制臭氧污染、抵消由于颗粒物减少造成的臭氧增加,进而实现灰霾治理和臭氧控制的双赢。
杜林以“按下葫芦浮起瓢”形容这种现象,在大气污染治理中,这被称为跷跷板效应。颗粒物浓度下降,臭氧却可能升高,反过来管控臭氧,颗粒物又可能反弹。
“原来容易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二氧化硫超标了,就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超标了,就控制氮氧化物。”杜林指出,这种单一指标的调整,在治理初期效果明显。但当度过第一个阶段,问题就变了,多种污染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愈发复杂,对于单一指标调控难以奏效。
新标准要求PM2.5和臭氧等协同控制,这意味着不能再简单地对单个污染物“下猛药”,而要找到一把更精准的钥匙,用最低的成本、对社会经济影响最小的方式,实现多种污染物同步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