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四川省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26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以下简称预算报告及草案)。省人大预算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及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省人民政府根据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全省收入5853.9亿元,为预算的101.8%,增长3.9%;支出13697.6亿元,为预算的90.6%,增长1.9%。省级收入1018亿元,为预算的105.7%,增长4.3%;支出2281.6亿元,为预算的83.8%,增长1.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收入3789.3亿元,为预算的119.4%,增长0.7%;支出5918.6亿元,为预算的83.2%,下降1.8%。省级收入139亿元,为预算的114%,增长5.4%;支出112.7亿元,为预算的60.5%,下降29.9%。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省收入227亿元,为预算的100.1%,增长12.5%;支出92.6亿元,为预算的83.4%,增长2%。省级收入33.7亿元,为预算的124.9%,增长7.6%;支出20亿元,为预算的74.9%,增长22.3%。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省收入7210.9亿元,为预算的101%,增长5.6%;支出6351.1亿元,为预算的99.7%,增长6.5%;年末累计结余10086.6亿元。省级收入6436.4亿元,为预算的100.8%,增长3.4%;支出5900.7亿元,为预算的99.6%,增长5.2%;年末累计结余8358.5亿元。
预算委员会认为,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的关键一年,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高质量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全力做好稳增长扩内需、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办好民生社会事业、促进文旅深度融合、优化生态供给等重点领域资金保障,为“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了坚实财力支撑,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
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压力较大,收入结构有待优化;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基层“三保”压力依然较大;部分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还不够细化,预算执行进度有待提升;部分领域支出结构固化,零基预算改革有待深化;资金管理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绩效管理与财会监督有待加强;违规新增隐性债务尚未杜绝,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有待加力。
二、关于2026年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全省收入5971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预算、举借一般债务等,共筹集收入14940.5亿元供安排使用;拟安排支出14136.9亿元,其余部分用于偿还一般债务720.6亿元、上缴中央等83亿元。省级收入1030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预算、举借一般债务等,共筹集收入9140.9亿元供安排使用;拟安排支出4165.5亿元,其余部分用于对市县转移支付4015.3亿元、转贷市县一般债务773.6亿元、偿还一般债务103.5亿元、上缴中央等83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收入3190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预算、举借专项债务等,共筹集收入7404.1亿元供安排使用;拟安排支出5700.8亿元,其余部分用于偿还专项债务1594.5亿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08.8亿元。省级收入128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预算、举借专项债务等,共筹集收入3217.2亿元供安排使用;拟安排支出574.7亿元,其余部分用于转贷市县专项债务2642.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省收入177.5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预算等,共筹集收入197.6亿元供安排使用;拟安排支出106.4亿元,其余部分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91.2亿元。省级收入28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预算等,共筹集收入36.4亿元供安排使用;拟安排支出19.7亿元,其余部分用于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5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1.7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省收入7392亿元,加上因转入社保关系划入资金、历年累计结余资金,共筹集收入17719.1亿元供安排使用;拟安排支出6750.2亿元,另外上缴中央161.2亿元、因转出社保关系划出资金36.7亿元,执行完毕后累计结余10771亿元。省级收入6570.7亿元,加上因转入社保关系划入资金、历年累计结余资金,共筹集收入15029.3亿元供安排使用;拟安排支出6242亿元,另外上缴中央161.2亿元、因转出社保关系划出资金34.6亿元,执行完毕后累计结余8591.5亿元。
预算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6年预算报告及草案,深入贯彻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收入预算与国家财税政策相衔接,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相适应;支出预算落实了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保障了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及重点领域资金需求;主要收支政策总体协调匹配;客观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提出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安排,符合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符合我省实际,总体可行。
三、建议批准预算报告和省级预算草案
预算委员会建议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四川省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省级预算草案,同时批准我省新增举借政府债务2767亿元以及发行再融资债券1035.6亿元。
依据法律规定,地方各级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各市(州)人民政府应将省人民政府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内的转贷债务,依法列入本级预算草案或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省人民政府将各市(州)人民政府预算汇总后依法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四、关于做好2026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建议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全省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认真执行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6年预算及相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收入统筹,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在促进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效能,有力支撑全省“十五五”良好开局。
(一)切实筑牢财力保障基础。加大对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积极培育和涵养壮大优质税源。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依法规范税收征管。加强非税收入组织行为监管,确保非税收入合法合规且可持续。构建资源、资产、资金一体化管理机制,加强财政资源与预算、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与非财政拨款资金的统筹,完善“大财政”收入管理格局。推进闲置低效资产资源盘活利用和有效转化,将依托行政权力和国有资源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继续提升国资国企的财政贡献率。精准对接国家政策,提前做好项目谋划,大力争取中央政策及资金支持,确保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
(二)全力保障重大战略实施。认真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用好用足超长期特别国债和专项债券等政策,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大力支持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力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点任务以及“十五五”重大项目实施。落实“两重”“两新”等政策,持续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智改数转”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转型发展,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文旅融合发展和消费提振行动。加快完善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使用机制,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力度,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强对全省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统筹管理和投向指导,全面推进重点产业建圈强链。
(三)持续推动民生品质提升。突出“投资于人”,切实保障好全省30件民生实事项目资金需求。健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落实民生政策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推进“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建设,落实鼓励生育政策,创新城市更新模式,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与发展趋势和人口变化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强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健全防止返贫致贫机制,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四)稳步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全面落实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加快推动专项领域改革举措落地落实。加快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健全支出标准体系,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加快预算细化分配进度,切实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和预算执行进度。配合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地方立法工作,深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细化绩效目标设置,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探索编制全口径政府年度投资计划,推动财政预算与政府投资计划有效衔接。加强对新增专项债券项目的审核和债券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强化对债券资金形成资产的规范管理。
(五)坚决守住风险防范底线。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持续推动财力下沉,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持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预算约束,严控一般性支出。深入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保障好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加强对地方各级再融资债券、隐性债务置换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健全全口径地方债务监管监测机制,坚决杜绝违规新增隐性债务,加强国有企业非标债务管控,守牢财政安全运行底线。推进政府融资平台改革转型,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持续加强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强化监督力量整合与工作协同,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