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6-003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362,35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362,353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3月5日。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同意为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且已于2026年2月12日办理完成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股份的登记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3年1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3年12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3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查通过上述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61名,可行权数量为160.8948万份、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7%。截至2026年1月30日的行权缴款验资日止,本次股票期权实际行权的人数为149名,行权股份数为136.235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91%。
1、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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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中,在缴款验资过程中,因离职丧失行权资格及个人原因放弃行权的份额合计24.6595万份。前述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履行程序后予以注销。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3、行权人数
本次股票期权实际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9人。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年3月2日。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36.2353万股。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票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行权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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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1、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2月4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0079号),截至2026年1月30日,公司实际收到149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股票期权行权出资款合计人民币42,673,058.97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计入实收资本的人民币1,362,353.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1,310,705.97元。
2、2026年2月1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因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1.7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6元/股;以本次行权后总股本151,787,366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的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本次行权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