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湖晚报)
转自:南湖晚报
N晚报记者 王卫国 通讯员 张闻熙
今年元旦刚过,南湖区新嘉街道某小区一幢居民楼里,一场激烈的争吵打破了宁静——年逾古稀的林老太与女儿许晓丽,为了林老太精神残疾的儿子许晓明的养老保险续缴问题闹得不可开交,后来在街坊邻里的劝导下,来到所在社区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社区调解委员会老娘舅接到申请后,第一时间联合分管社保条线的同事介入,他们没有急于约谈双方,而是先直奔社保部门,仔细核实许晓明的社保缴纳明细。
一张张缴费记录梳理下来,核心问题清晰浮现:此前养老保险由许晓明原工作的企业缴纳,2009年所在企业破产,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这些年来,好在有姐姐许晓丽想方设法为弟弟寻找挂靠单位代为缴纳,如今,仅差9个月就缴满15年,恰好满足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法定条件,换句话说,将来到法定退休年龄,弟弟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可这笔关键的续缴费用却被林老太搁置了。
摸清情况后,老娘舅先敲开了林家的门。面对老人泛红的眼眶,老娘舅没有直接说教,而是先倾听她的心事。林老太坦言,儿子自幼患有精神残疾,离异后再婚,生活不易,她总想着多疼疼他,哪怕知道儿子曾编造理由骗取自己的养老金乱花,她也没狠下心放弃他。“我就这一个儿子,他过得不容易,我舍不得让他受委屈。”老人的声音里满是无奈。老娘舅顺势共情,肯定她作为母亲的慈爱,随后话锋一转:“正是因为他生活不易,才更要为他的长远打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你儿子再缴满这9个月,他将来的基本生活就有了保障,再婚家庭也会更稳定,这才是真的为他好啊!”一番推心置腹的劝说,林老太的态度渐渐松动。
紧接着,老娘舅又找到许晓丽。女儿满脸焦虑地诉说着自己的担忧:“弟弟的情况比较特殊,没有养老金,以后他的小家怎么维持?我劝我妈续缴,可她总听不进去。”针对她的顾虑,老娘舅详细拆解了社保补缴的政策,同时安抚她:“你妈是疼弟弟,只是方式不够理性,咱们一起慢慢沟通,总能找到解决办法。”
几天后,老娘舅再次召集母女俩见面。这一次,没有了之前的争执,林老太主动开口:“你们说得对,我不能光凭心疼而耽误了他的将来。我年纪大了,脑子也糊涂了,对国家政策不了解,幸亏老娘舅及时指正,谢谢你们!” 许晓丽也缓和了语气:“妈,我也是为了弟弟好,办理缴费手续的事交给我就行了。” 最终,母女俩达成共识:由林老太出资补缴9个月的社保费用,许晓丽负责具体操办。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老娘舅有话说
这场家庭纠纷的化解,离不开老娘舅对政策法条的精准解读,更在于对家庭成员情感的深度疏导。许晓明精神残疾,其母亲作为监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调解中引导林老太理性关爱,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义务。基层调解正是这样,用情理搭桥、用法理护航,让家庭矛盾在温暖的沟通中烟消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