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2月11日丨利和兴(301013.SZ)公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黄禹岳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6万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0.453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江门市利和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利和兴投资”或“本企业”)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7万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0.5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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