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名相声演员卢鑫被悬赏10000元,引发广泛关注。2月11日,记者从西安市碑林区法院执行局了解到,此事属实。
悬赏线索——知名相声演员被悬赏1万元
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属实
网传信息显示,提供卢鑫下落线索且其履行相关义务,可领取赏金1万元。执行法院为“西安市碑林区法院”,执行案号(2025)陕0103执5553号。
该信息引发广泛关注。不少网友指出,卢鑫系知名相声演员,曾与知名相声演员张玉浩合作,于2016年获得东方卫视《笑傲江湖》第三季年度总冠军。此后多次参加明星喜剧竞赛真人秀节目《欢乐喜剧人》。2019年,与张玉浩举行《喜剧人来疯 ·相声新势力2019巡演》的全国相声巡演。
2月11日,碑林区法院执行局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张玉浩申请的,悬赏是真的。”他表示,有专门的执行法官处置。记者尝试联系该执行法官,无果。
执行裁定——
无可供执行财产,轮候查封的房产无优先受偿权
已查控的车辆未实际扣押,现阶段暂不予处置
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碑林区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陕0103执5553号之二】显示,2025年12月15日,张某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卢某,标的暂计为202152元,本院已受理。
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或网络资金账户,并将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经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等部门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网络资金、证券、民政、市场监管总局、保险等情况进行查询,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经约谈,申请执行人亦无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轮候查封的房产无优先受偿权,已查控的车辆未实际扣押,本案现阶段均暂不予处置。裁定:终结(2025)陕0103执5553号案件执行。
另一笔执行——张玉浩向法院申请执行36.65万
案件终本,未履行金额36.65万
天眼查显示,2018年6月15日,卢鑫与张玉浩成立西安卢鑫玉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0日,张玉浩因劳务合同纠纷,向碑林区法院申请对西安卢鑫玉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案号(2025)陕0103执7450号。申请执行内容为,36.65万元及一般债务利息;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负担案件申请执行费5398元。
法院立案后,于2025年12月15日,对西安卢鑫玉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卢鑫发布限制消费令。12月16日,执行其他,终本案件,未履行金额36.65万元。
记者注意到,卢鑫的短视频账号最后一次的更新时间为“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