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高陵区、阎良区、长安区
通报7起违规校外培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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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8日,西安市高陵区一市民反映,西安市高陵区鹿苑大道(西韩路)万科四季都会小区18号楼1704室,有人在家内开补习班,未经过业主同意,望相关部门尽快核实处理。2月10日上午,高陵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会同小区物业前往核查,现场发现1人为3名高中学生进行学科培训,工作人员固定证据后,立即叫停,并解散学生,在后续调查取证过程中,李某某,身份证:610XXXXXXXXXXX3111承认以个人名义私自为中学生进行学科培训的事实。
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责令李某某立即停止擅自为中学生开展学科培训的违法行为,现场收缴了自制的培训资料,现场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为深入贯彻“双减”政策,持续巩固“双减”成效,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规培训行为,严厉打击学科类“隐形变异”校外培训行为,不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现将近期我区查处的4起违规校外培训行为通报如下:
案例一
丁某,身份证号:610114**********25,以个人名义在阎良区千禧家园3栋4楼,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阎良区教育局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停止招收学员,目前相关问题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二
孙某,身份证号:610114**********13,以个人名义在阎良区筑城国际小区14号楼2单元1楼,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阎良区教育局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停止招收学员,目前相关问题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三
西安市阎良区博瑞托管,负责人:张某,备案编号:阎食药监托餐备(2025)第(001)号,地址:西安市阎良区北屯街办北屯村46号,违规宣传以“小班授课 考点精讲 真题训练”为名招收初三寒假强训班,开展为期7天线下学科类培训;对寒假报名托管者赠送拼音、识字、英语课程。以托管班名义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阎良区教育局对机构负责人进行警告和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停止招收学员,相关问题正在进一步处理。
案例四
西安市阎良区育英托管,负责人:李某,备案编号:阎食药监托餐备(2025)第(002)号,地址:西安市阎良区北屯街办美廉超市2楼,以托管班名义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阎良区教育局对机构负责人进行警告和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相关问题正在进一步处理。
为深入贯彻“双减”政策,规范长安校外培训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现将近期我区2起违规校外培训行为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案例一
西安市长安区乐而学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负责人巨某,身份证号码:61052119830823****,以艺术类培训机构名义在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广场北路青城北区南门二楼商铺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
案例二
西安智胜优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某,身份证号码:61032319890701****,以公司名义在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西长安街万科二期1栋商业栋10107室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
1月31日至2月1日,长安区教育局校外培训督查组在暗访中发现以上两所机构存在违规行为,现场叫停并对两所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和教育,责令其立即退还所收费用,停止违规招生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局将对上述公司做出行政处罚。
来源:高陵昭慧好教育、阎良教育、长安教育局、长安号
编辑:魏尤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