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258,证券简称:富士莱)于2026年2月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产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回顾
富士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92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8.3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0,703.60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313.50万元。该笔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04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调整历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原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 | 实施主体 |
|---|---|---|---|
| 年产 720 吨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扩建项目 | 17,000 | 17,000 | 富士莱 |
| 研发中心项目 | 20,000 | 20,000 | 富士莱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5,000 | 5,000 | 富士莱 |
| 补充流动资金 | 25,000 | 25,000 | 富士莱 |
| 合计 | 67,000 | 67,000 | - |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了一系列调整: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在不影响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具体安排
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现金管理的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8,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总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表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此举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审议程序及意见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2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在额度和期限内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财务部具体实施。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对该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包括《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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