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FM93交通之声】;
杭州临平男子放烟花炸伤人
把自己送进派出所
近日,临平艺尚小镇汀雨路桥上
发生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警情。
35岁的徐某为庆祝新年,
凌晨在桥上燃放烟花。
然而点燃之后,
情况有些失控,
溅射的烟花突然炸伤了
边上围观的女子尹某,
尹某当即捂着左脚跳了起来。
民警接到警报之后,迅速赶到现场,
尹某的左脚小拇指被炸伤,
出现轻微红肿。
在民警的调解下,
徐某自愿赔偿尹某500元。
但事情并未结束,
临平境内买不到烟花,
原来这烟花还是徐某特地
驾车前往海宁市购买的。
因涉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徐某随后被乔司派出所传唤调查。
全额没收+罚款9万元
临平有人被查处
春节临近,警惕“年味陷阱”
一把烟花,可能炸碎团圆;
一次非法经营,或将面临重罚!
临平区全域实行烟花爆竹“双禁”政策,
任何触碰红线的行为,
都将被依法查处!
近日,区综合执法局崇贤中队
根据检察机关移送线索,
成功查处一起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
当事人不仅被没收全额违法所得,
还将缴纳高额罚款!
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期间,
当事人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
在崇贤街道某厂内私自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2024年12月18日被公安局查获。
执法人员发现尚未销售的烟花爆竹包括
“魅力四射烟花”“神兽炮打花”
“蓝色梦幻加特林烟花”等多个品种,
现均已被相关部门扣押后销毁。
案件线索经检察机关移送后,
2025年11月至12月,
崇贤中队依法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实,当事人外地购入烟花爆竹后,
违规存放在汽车及厂区等无安全保障的场所,
并向多人销售,
累计非法获利达10万余元。
最终,当事人因违反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被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9万元
并全额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来源:临平区融媒体中心-天天看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