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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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镝 (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 在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的背景下,法治人才培养的质量直接关系法治中国建设的成效。作为法学教育主阵地的高校与作为法治实践前沿的检察机关深化合作,构建“检校联动、多元协同”的育人机制,已成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与高校在共建研究基地、互派人员挂职、联合开展课题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然而,检校合作仍存在“形式化倾向突出、资源整合深度不足、长效机制缺失”等问题,亟须从理念、机制与路径层面进行系统性优化。
为法治育新人:检校协同育人的价值与意义
检校协同育人是推动法学教育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的重要机制。一方面,检察机关凭借其丰富的司法案例、实务经验与职业标准,为高校法学教育提供鲜活的实践场景,助力学生跨越理论认知边界,切实提升法律适用能力与复杂问题解决能力;另一方面,高校依托前沿理论视野、科研优势与系统化育人体系,为检察工作输送学术滋养与智力支持,推动检察业务创新与人才队伍专业化发展。这种双向互嵌、彼此赋能的协同关系,既体现了法学教育“知行合一”的根本要求,也契合国家“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战略导向,是构建高质量法治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路径。
现实之困:检校协同育人的壁垒与挑战
合作共识需深化,育人目标模糊。当前部分检校合作仍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的问题,多停留在协议签订、基地挂牌等浅层协作阶段,未能紧扣新时代复合型法治人才的能力培养,难以形成清晰一致的协同育人目标。高校侧重理论探讨与学术研究,检察机关更关注实践技能与办案能力提升,双方在人才评价标准、培养重点上存在一定错位,导致合作项目分散、内容衔接不畅,尚未构建系统化、一体化的育人资源整合机制。 运行机制不健全,资源整合受阻。尽管“双千”计划等政策为检校人员交流提供了基本框架,但在实际操作层面仍存在明显制约:受行政编制和岗位职责限制,检察官难以常态化、稳定地承担高校教学任务;教师赴检察机关挂职锻炼则面临激励不足、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专业发展衔接不畅等现实困境。此外,合作经费来源不稳定、管理机制缺失、资源对接渠道不够等问题,也进一步制约双方资源的有效共享与可持续合作。 培养形式较单一,实务衔接脱节。目前检校合作仍以实习见习、专题讲座等浅层形式为主,在课程体系共建、特色教材编写、实务课题共研、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以及学科竞赛联合指导等深层次协作方面进展有限。学生接触和参与真实案件办理、检察实务流程的机会较少,检察机关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反馈机制和参与渠道尚未健全,导致协同育人与法治实践现实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 评价导向不一致,协同成效难以系统评估。高校评价体系通常以学术论文、科研项目为核心指标,而检察机关则侧重办案质效、实务贡献和社会影响力,双方尚未建立兼顾理论与实务、过程与成果的合作评价标准。这种评价机制的差异不仅制约协同育人项目的科学改进,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双方深化合作的内生动力。
深化之道:检校协同育人的创新与重构
强化理念认同,筑牢协同根基。检校双方应牢固树立“法治共同体”意识,聚焦法律职业能力培养,协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围绕新型犯罪、数字检察、公益诉讼等前沿实务领域,系统将其融入法学教学体系,合作打造“检察实务课程模块”,实现教学内容与司法实践同步更新。同时,通过共建研究平台,联合开展前沿课题攻关,共同产出具有引领性的理论成果与改革方案。检校协同育人范围可进一步拓展,涵盖在校生培养、新入职检察官培训、在职检察官研修及高校教师实务提升等多层体系。高校可为检察系统提供理论前沿与方法论支撑,检察机关可为高校教师深度参与司法实践创造条件,共同构建覆盖法治人才培养全周期、全过程的协同发展生态。 完善协同机制,夯实制度保障。推动省级检察院、教育主管部门牵头建立“检校合作联席会议”常态化机制,统筹政策支持与资源配置。健全双向交流激励机制,在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方面对参与实务教学、岗位实践的检察官与教师给予适当倾斜,充分激发协同育人积极性。设立“检校协同育人专项基金”,构建财政支持、高校投入、业务经费、社会捐赠与项目收益相结合的多元保障体系。推动地方立法与政策创新,将人员互聘、资源共享、成果互认、经费保障等关键举措制度化、长效化,提升协同育人的政策性与可持续性。 创新育人模式,深化双向赋能。全面推行“检校双导师制”,由检察官与高校教师协同指导学生开展案例研讨、模拟庭审、课题研究、学科竞赛等活动。依托检察机关的数据资源,打造“检校协同数字化平台”,有机整合实务课程资源库、远程案例研讨、虚拟仿真实践、协同科研与实习管理等功能,实现资源集成共享与流程智能化管理。以数字化手段打破时空制约,拓展实践教学的覆盖广度与实施弹性,推动协同育人向智能化、常态化发展。 优化协同效能,延展社会价值。建立以“人才培养质量与社会治理贡献”为核心的评价体系,聚焦学生实务能力成长、理论成果转化成效、合作项目创新水平等关键指标。定期发布《检校协同育人发展报告》,系统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推动协同成果向社会服务延伸,共建“基层法治服务工作站”,组织师生与检察官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开展普法宣传、合规指导、公益法律咨询等服务,在强化学生社会责任的同时,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与影响力。检校协同开发以案释法短视频、法治公开课、普法情景剧等新媒体产品,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开展解读传播,助力提升公众法治素养,实现协同育人成效向社会治理效能转化。
未来展望:迈向共生共进的检校合作新格局
展望未来,检校合作应由传统单向输出升级为“共生共进、双向赋能”的深度融合模式。一方面,高校可依托检察实践资源,深化对数字司法、涉外法治、公益诉讼等新兴领域的理论研究,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与理论创新良性互动;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可通过深度参与法学教育,推进司法理念更新与人才培养模式转型,共同培育“通理论、强实务、善科技”的复合型法治人才。同时,进一步拓展合作广度与深度,积极构建跨区域、跨学科的检校协同网络。例如,探索东部检察机关与西部高校对口协作机制,促进资源共建共享;主动顺应智能化发展趋势,打造“智慧协同育人”新范式,推动法学与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环境科学等学科交叉融合,培育面向未来的法治创新人才。 深化检校合作,只有坚持“理念共融、机制共建、资源共享、技术共创、生态共育”的系统路径,才能突破传统育人框架,构建理论与实务深度贯通、高校与检察机关协同共赢的法治教育新格局。未来,应着力推动检校合作从“机制联动”迈向“体系融合”、从“协同育人”升至“法治共生”,最终构建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检校协同育人新模式,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