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科科技”)于近日发布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副总裁刘斌计划在未来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部分公司股份,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及持股基本情况
据公告显示,刘斌目前担任荣科科技副总裁,截至公告披露日,其持有公司股份19.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0%。
| 股东名称 | 任职情况 | 持股总数(股) | 占总股份比例(%) |
|---|---|---|---|
| 刘斌 | 副总裁 | 190,500 | 0.030 |
减持计划具体内容
根据公告,刘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 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获授股份及其衍生股份。 -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 减持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6月4日。 - 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4.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若此期间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告指出,刘斌此前已作出相关承诺,本次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具体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 承诺人 | 承诺类型 | 承诺事项 | 履行情况 |
|---|---|---|---|
| 刘斌 | 股权激励承诺 |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 履行完毕 |
| 刘斌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 正在履行 |
其他说明
公告强调,刘斌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刘斌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荣科科技表示,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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