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使用非羁押全流程智能监管平台了解非羁押人员签到情况和行动轨迹。
一大早,因涉嫌诈骗罪被取保候审的“外卖小哥”马某打开手机完成人脸识别签到,随后收拾好自己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前几天家里有事儿耽误了,临近春节,他想要抓紧时间多跑两单。
“检察官告诉我,他们能通过平台了解到我的位置,对我实施监管。”马某告诉记者,“有了这个平台,我能继续干我的活,还能配合检察官办案。这个春节我能和家人一起过,感觉非常温暖。”
“你看,今日签到人数,以及我们的监督要点、风险提示一目了然。”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卓彬向记者展示了该院研发的非羁押全流程智能监管平台,“我们能及时了解非羁押人员的签到情况和行动轨迹。”
这是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的“法宝”,不仅在大庆市政法机关推广应用,还于2025年10月被黑龙江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改革典型案例。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平台?发挥着怎样的作用?带着好奇,记者展开了采访。
一项探索打开一扇窗
非羁押全流程智能监管平台的研发来源于让胡路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
时间拉回到2022年,76名大货车司机为节省运营成本,使用伪造的农机行驶证、跨区域通行证及农机牌照,逃避高速公路通行费,涉案金额从几千元至上万元不等,形成了73起系列案件。
案件被移送到让胡路区检察院。该案办案团队经过全面审查发现,涉案人员多为初犯、偶犯,犯罪数额相对不大,且绝大多数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运输收入基本上是家庭唯一的生活来源。
“如果对全部人员采取羁押措施,不仅会让多个家庭陷入生活困境,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对于监管场所来说也有很大的压力;但是如果简单适用非羁押措施,又面临监管难度大、脱管风险高等现实挑战。”让胡路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守伟向记者回忆说。
该院决定为涉案人员量身定制监管方案——为每名涉案人员建立专属电子档案,录入加密后的身份信息、常住位置信息等数据,明确每日签到、活动范围等监管要求。借助“非羁码”微信小程序,涉案司机完成人脸识别签到,系统实时核验身份与位置信息,GPS定位确保其活动范围可控,签到记录自动留存备查。
就这样,76名大货车司机被取保候审。在监管期间,他们可以正常从事货物运输工作,维持家庭经济收入,但要按时完成签到、配合讯问笔录提交等诉讼义务。
唐守伟告诉记者:“在这起案件中,截至庭审前,所有涉案人员都严格遵守了监管规定,没有一个人脱管、漏管。”
这样的结果让检察官看到了非羁押措施的可行性与智慧监管的有效性。“轻微刑事案件占比逐年升高,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判处非监禁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逐渐增多。”唐守伟说,“我们也思考如何在非羁押状态下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实现追诉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
一个监管平台让更多人受益
让胡路区检察院决定将平台应用到更多的案件中,非羁押全流程智能监管平台投入使用——一方面,完善平台监管功能,拓展了异地签到、远程讯问、智能综合评价等功能;另一方面,通过“一次录入全流程适用,一键迁移全链条管理”,实现侦查、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四机关对非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社矫对象监管全覆盖。
刘某秋与人发生口角后动手殴打对方,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拘留。检察机关综合考量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刘某秋被取保候审,其间通过非羁押全流程智能监管平台进行监管,每日刷脸签到;
吴某东多次盗窃,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被移送检察机关后,因盗窃数额不大,检察机关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通过非羁押全流程智能监管平台进行监管,每日刷脸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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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平台通过人工智能与数据分析技术,自动生成非羁押人员综合评价报告,从签到率、活动合规性、诉讼义务履行情况等维度进行精准评估,为办案机关动态调整监管措施、准确适用刑罚方式提供数据支撑。
“平台自2022年投入使用以来,据我们统计,轻微刑事案件的诉前羁押率较平台使用前,下降了十六个百分点。”李卓彬告诉记者。
“对于表现良好的非羁押人员,平台数据成为其悔罪表现的重要佐证。”李卓彬介绍说,“如果出现违规离开活动范围、未按规定签到等异常情况,系统将及时预警,确保监管不缺位。”
“平台运行以来,仅有占比0.3%的监管对象因违反监管义务而被处罚。”李卓彬说。
远程服务的上线,尤其是“云讯问”模式,更是让办案人员通过网络远程讯问,实现了当事人非必要不用前往办案机关,有效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
“平台运行以来,异地监管对象累计526人次,占比达到了14.2%。”李卓彬介绍说。
从单一监管向监督与监管并重转变
记者注意到,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将分散在公、检、法、司的数据汇聚融合,以监管对象为主线,整合覆盖刑事诉讼各环节的数据信息,从而打通了数据壁垒。
数据有了,如何发现并解决数据背后反映出来的问题?
大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倩告诉记者,2024年,大庆市检察院聚焦“如何将检察监督贯通刑事诉讼全流程”难题,深化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社矫对象的监管和诉讼数据治理。“重点是要突出检察机关的监督属性。”赵倩说。
于是,非羁押全流程智能监管平台再一次“升级”,拓展了对侦查活动监督、审判活动监督、刑事执行监督三方面超期办案、滥用非羁押强制措施等10个监督点的人工智能筛查,自动提醒功能涵盖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刑事诉讼各环节,实现对刑事诉讼活动的全流程监督。
例如,通过平台,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录入到监管平台取保候审十个月以上,未将犯罪嫌疑人提请审查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数据进行筛查,发现监督撤案线索。“再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来核查侦查机关未移送的具体原因,开展监督撤案工作。”李卓彬说,平台推广应用以来,已经监督撤案46件。
数据显示,2025年以来,大庆市检察机关通过平台发现监督线索218条,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8件,监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6件,监督审判活动违法10件,监督刑事执行违法23件,推动社区矫正机构及时对8人作出训诫、警告等处理,在刑事诉讼的全流程监督中实现了“治罪”与“治理”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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