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宋明慧) 近日,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有序开放国有林场的通知》,要求在严格保护生态前提下,推动全省国有林场逐步向社会开放,搭建群众亲近高原森林的公共空间,探索生态惠民新路径。
此次国有林场开放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第一”原则,实行“分区、分时”管控模式,杜绝全域无限制开放。开放区域需避开天然林重点封育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野生动物核心栖息地、地质灾害隐患区等永久(阶段性)封闭区域,设置明确的开放范围与管控标识,根据季节、天气情况和生态保护要求动态调整开放时长与接待规模,避免人类活动对森林生态系统造成干扰破坏。
开放过程中,各地可结合国有林场资源禀赋,在保护好生态资源的基础上,探索依托生态资源发展生态旅游的合理路径,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体验、自然教育、森林研学等低干扰生态服务项目,带动周边地区群众就业增收,把生态资源优势逐步转化为发展优势。期间,地方政府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国有林场场长为第一责任人,建立“林场管护+属地林草+应急、公安”联动机制,优先选择具备条件的国有林场开展试点,经验成熟后逐步推广,并压实防火、防汛、地质灾害防范等安全管理责任。
省林业和草原局将指导各地扎实做好开放试点工作,细化开放实施方案,配齐必要的生态管护、安全保障设施,及时向社会发布林场开放时段、开放范围、注意事项等信息,引导群众规范有序进入林区开展活动,在保障生态安全前提下,激发国有林场的生态服务功能与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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