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嘉善发布)
申请时间
2026年9月15日至10月14日
申请办理流程
1、提出积分申请
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积分申请。
方式一:通过“浙里办”APP的“浙里新市民”嘉善专区进行线上申请。
方式二:持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镇(街道)积分受理窗口进行线下申请。
2、积分审核
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并评分,审核时间为10个工作日内。
3、积分查询确认
申请人可通过“浙里办”APP的“浙里新市民”嘉善专区或到所在镇(街道)积分受理窗口进行个人积分查询和积分确认。
4、积分公示
在积分申请公共服务项目受理期限截止后,将在“浙里新市民”嘉善专区对申请人积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限为5个工作日。
积分项目相关内容
(一)公租房租赁补贴
1.申请对象
新居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以家庭为单位。每个申请家庭推选一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包括:在本县实际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或其他有法定扶养、赡养、抚养关系的人员。
2.申请条件
(1)主申请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在我县就业、居住,且同期未租住我县人才公寓和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2)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口径为申请当月前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
(3)申请家庭财产收入不应超过以下额度:①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应低于我县人均公租房保障面积乘以我县商品房均价(按县统计部门公布的最新数据)的总额;②企业投资(含出资认缴额)不超过30万(含);③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生活用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我县同期12倍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申请家庭在我县无住房且在5年内无转让住房记录。
(5)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我县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保险或公积金。
3.必备材料
(1)身份证明:申请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家庭成员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丧偶证明)、出生证(或扶养、赡养、抚养证明)、家庭成员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系统居住登记记录(积分受理窗口提供)。
(3)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在我县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保险或公积金记录。
(4)申请家庭成员中如有车辆登记的,需提供车辆保险单或发票。
(5)《浙江省公租房保障申请表》由积分受理窗口提供,申请人如实填写。
4.享受方式
申请对象在本县住房保障部门公布的保障名额(140户)和补助标准内按积分由高至低享受。补贴标准为3人以下家庭户36平米*13元平米/月;3人家庭户54平米*13元平米/月;3人以上家庭户60平米*13元平米/月。
(二)积分贷款
1.申请对象
在嘉善县范围内居住、工作,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非嘉善户籍人员。
2.申请条件
(1)18 周岁以上 65 周岁以下。
(2)经营所在地、工作所在地或常住地在嘉善县域内。
(3)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嗜好。
(4)有固定的经营项目和场所或有稳定工作,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3.必备材料
申请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4.享受方式
新居民可通过电话预约、线下营业网点或丰收互联平台向农商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提供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县农商银行咨询电话:0573-84221762
(三)旅游门票
1.申请对象及条件
在嘉善县范围内居住、工作,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非嘉善户籍人员。
2.必备材料
申请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3.享受方式
(1)大云云澜湾景区门票、四季花海乐园门票五折优惠券,共计5000张。
(2)大云云堡二十四节气馆景区门票五折优惠券,不限量。
大云景区咨询电话:0573-84654321
各镇(街道)受理窗口地址、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