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资本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9月11日下午16:00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锋主持,本次会议核心议程为董事会换届选举,审议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议案。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017,132,462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8,269,991股,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998,862,471股。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61人,代表股份3,824,148,9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00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人,代表股份2,921,775,2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488%;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150人,代表股份902,373,7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516%。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53人,代表股份133,453,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9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份51,8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出席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8人,代表股份133,401,4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86%。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征集时间为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9月8日17:00,征集期间共有2名股东授权征集人行使投票权,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共6,700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征集人已按照其已披露的表决意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中的指示内容代为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包括董事会秘书在内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候选人姓名 | 同意票数(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 | 中小股东同意票数(股) |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比例 | 是否当选 |
|---|---|---|---|---|---|
| 李锋 | 3,821,135,594 | 99.9212% | 130,439,893 | 97.7420% | 是 |
| 吴勇高 | 3,821,487,674 | 99.9304% | 130,791,973 | 98.0058% | 是 |
| 曾志钊 | 3,821,479,985 | 99.9302% | 130,784,284 | 98.0000% | 是 |
| 潘勇强 | 3,821,612,279 | 99.9337% | 130,916,578 | 98.0992% | 是 |
| 王章军 | 3,795,432,864 | 99.2491% | 104,737,163 | 78.4823% | 是 |
| 朱爱强 | 3,821,483,380 | 99.9303% | 130,787,679 | 98.0026% | 是 |
| 吴敏 | 3,821,483,275 | 99.9303% | 130,787,574 | 98.0025% | 是 |
以上候选人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基准)的50%,李锋、吴勇高、曾志钊、潘勇强、王章军、朱爱强及吴敏即日起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候选人姓名 | 同意票数(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 | 中小股东同意票数(股) |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比例 | 是否当选 |
|---|---|---|---|---|---|
| 刘中华 | 3,821,389,871 | 99.9279% | 130,694,170 | 97.9325% | 是 |
| 冯科 | 3,821,385,254 | 99.9277% | 130,689,553 | 97.9291% | 是 |
| 蒋海 | 3,821,744,849 | 99.9371% | 131,049,148 | 98.1985% | 是 |
| 梁丹妮 | 3,821,653,882 | 99.9348% | 130,958,181 | 98.1303% | 是 |
以上候选人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基准)的50%,刘中华、冯科、蒋海、梁丹妮即日起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本次股东会获选的7名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本次换届完成后,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贺玉平、周水良、舒波,以及独立董事谢石松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公告披露日,前述四位离任董事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天宇、陈玉婷出具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就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表决权的相关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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