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6-074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行政楼 6 楼会议室 1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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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葛志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表决方式、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周永秀女士出席参加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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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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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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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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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2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王琛、凌宇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