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马鞍山市鸿跃水运有限公司因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违规行为被扬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相关处罚信息已通过官方渠道对外公示。本次涉事的违法情形为2026版内河海事违法认定范畴内的船舶停泊值班人员配置不合规问题,海事部门依据相关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的处罚决定。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企业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水运作业资质核验、船舶通航审批等业务办理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马鞍山市鸿跃水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XU6J |
| 违法案由 | 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72030157-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10 |
| 作出处罚机关 | 扬州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马鞍山市鸿跃水运有限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4*******XU6J,其触发违法的具体事由为船舶停泊期间未按规范要求配备足额值班人员,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72030157-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本次处罚的作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10日,作出处罚的机关为扬州海事局,本次处罚是海事部门强化内河通航安全管控、压实水运企业主体责任的常规执法举措,旨在督促水运企业严格落实船舶停泊值班制度,防范水上交通安全隐患。
天眼查数据显示,马鞍山市鸿跃水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1日,法定代表人李跃,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银河华庭14#107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李跃 | 100% | 500 | 2029-09-01 | 2019-11-21 |
事件点评
本次马鞍山市鸿跃水运有限公司因船舶停泊未按规定留足值班人员被扬州海事局处以3500元罚款,属于内河航运常规合规类警示事件。该处罚督促企业补齐船舶停泊安全管理短板,强化一线岗位值守责任意识,避免因人员缺位引发水上通航安全隐患,对企业完善内部安全管控体系、规避后续更严重的合规风险具备明确警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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