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邓雄鹰 刘敬元
在本次《保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审慎”理念贯穿全篇,落于多个核心条款,审慎经营规则更是首次上升至法律层面。解决行业发展及监管面临的突出问题,维护保险业持续稳健运行,正是本轮修法最鲜明、最核心的主线之一。
保险是历史悠久的风险管理行业。历经时代更迭与市场变迁,保险行业从最初简单的风险互助,逐步发展为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支柱,风险经营始终是行业的核心本质,“审慎”更是行业存续发展的立身之本。
回望我国保险行业发展之路,短短数十年完成了由弱到强的跨越,跃居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在世界保险史上书写了波澜壮阔的中国奇迹。截至2026年6月末,我国保险行业总资产已超43万亿元。
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类深层次问题与风险隐患亦逐步显现。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部分机构粗放经营,违法经营行为时有发生,规模导向的旧模式难以为继,行业转型势在必行。
与此同时,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利率周期波动、资本市场震荡、市场需求变化等多重因素交织叠加,对保险业资产负债管理和稳健经营带来持续挑战。更为关键的是,在我国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征程中,保险行业需要担负起更大的使命和担当,更好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
“审慎经营”不仅是保险业破解发展瓶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更是新时代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守住金融安全底线的必然要求。
本次修法全方位细化审慎经营制度体系,不再局限于单一业务,而是延伸至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偿付能力、资金运用、资产负债管理、产品营销、消费者保护等经营全链条。
修订草案明确,保险公司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保险公司的稳健运行,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限制业务范围、业务规模、交易对象,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等十五项监管措施。
此次修法,审慎经营要求被写入修订草案,既是对保险行业风险经营本源的回归,也是适配行业转型升级的制度革新,将助力保险业告别粗放扩张,迈入合规稳健、提质增效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通过系统优化法律制度框架,进一步扎紧制度“铁篱笆”,有助于更好发挥法治对保险业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上一篇:致江州区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慰问信
下一篇:要把这套中国模式带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