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陈买根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大铲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对应处置结果,是海事管理机构强化通航秩序监管、落实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的公开举措。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相关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及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海上交通安全相关法规,主动履行进出港报告义务,避免同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陈买根 |
| 违法案由 |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4062000116-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404*******0410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9 |
| 作出处罚机关 | 大铲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被处罚人为陈买根,涉及的违法案由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4062000116-1-2,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404*******0410,本次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9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大铲海事局。该公示信息完整呈现了海事行政执法的全流程合规要素,也为航运相关从业者明确了船舶进出港报告义务的合规边界。
天眼查数据显示,陈买根成立日期2024年10月24日,法定代表人陈买根,所属行业为租赁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347号2栋2单元903房。
事件点评
本次公示的是自然人陈买根因涉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未依法报告被大铲海事局罚款500元的处罚信息,该事项不涉及任何市场经营主体,对各类企业的日常运营、业务开展及品牌信用均无关联影响,仅为海事监管领域针对个人轻微违法的常规执法公示,是海事部门落实通航秩序合规管控的常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