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杨延辉因涉及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海河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对应处置结果,是海事监管部门规范船员从业行为、维护水上航行文书管理秩序的常规执法公示环节。
本次处罚决定要求涉事人员杨延辉缴纳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对其后续船员从业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提醒广大船员群体严格依规填写各类船舶、船员法定文书,避免出现违规行为。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杨延辉 |
| 违法案由 | 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2032000008-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1311*******033X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9 |
| 作出处罚机关 | 海河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的被处罚人为杨延辉,违法事实为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2032000008-1-1,执法部门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1311*******033X,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9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执法机关为海河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公开这类典型处罚案例,也进一步向辖区船员群体明确了法定文书填写的合规要求,助力水上运输秩序的规范化运行。
天眼查数据显示,杨延辉成立日期2008年7月21日,法定代表人杨延辉,所属行业为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丹江口市均州一路均州小区旁门面。
事件点评
本次海河海事局对船员杨延辉作出的1600元罚款处罚,是针对船员未如实依规填写船舶、船员法定文书的合规警示。该处罚严格依照现行船员管理及行政处罚相关法规作出,虽仅涉及单个自然人船员,未关联涉事航运企业主体,但也为相关航运经营方敲响了一线船员文书合规操作的警钟,督促企业强化内部船员合规培训,规避同类违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