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马立东因在青岛辖区内的港区海域、禁航区、通航密集区等特殊管控区域内,从事可能影响海上交通安全的相关活动,被青岛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由明确指向涉事人员违反海上通航秩序管理规定的行为,相关处罚决定严格依照地方及国家层面的海事管理、行政处罚相关法规作出,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零伍拾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涉事主体的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开展涉海相关活动的合规性核查将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马立东 |
| 违法案由 | 【青岛】在港区海域、禁航区、通航密集区、航路、航道、锚地等区域内,从事养殖、捕捞、垂钓等活动,或者擅自从事游览、体育运动、科研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海上交通安全的活动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5012020013-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零伍拾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2323*******2037 |
| 处罚法律依据 | 《青岛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海事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第(二)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8 |
| 作出处罚机关 | 青岛海事局 |
本次青岛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马立东,其违法事实为在青岛辖区内的港区海域、禁航区、通航密集区、航路、航道、锚地等重点管控区域内,开展了可能干扰正常海上通航秩序、影响海上交通安全的相关活动,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5012020013-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零伍拾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2323*******2037,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涵盖《青岛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以及《海事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第(二)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8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青岛海事局。海事部门也借此提示各类涉海活动参与者,需严格遵守海上交通管控相关规定,在合规区域内开展相关活动,共同维护辖区海上通航安全秩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马立东成立日期2019年4月18日,法定代表人马立东,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广西崇左市龙州县金龙镇农贸市场猪肉行08号。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青岛海事局对涉事个人的处罚公示,是对港区等核心通航区域违规活动的明确警示,严格依据地方海事条例及国家相关法规作出,既维护了海上通行秩序,也为涉海经营主体划定了合规红线,督促相关从业者规避影响海上交通安全的违规行为,保障辖区通航环境稳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