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谊众”)于2026年1月31日发布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股东李峰、李循、许越香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619.90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
减持主体及持股情况
公告显示,截至披露日,李峰、李循、许越香均为公司5%以下自然人股东,且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端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三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来源 |
|---|---|---|---|
| 李峰 | 7,001,280 | 3.39% | IPO前取得3,600,000股,资本公积转增3,401,280股 |
| 李循 | 6,740,986 | 3.26% | IPO前取得3,449,374股,资本公积转增(公告未明确具体数量,整体为IPO前及转增取得) |
| 许越香 | 1,544,335 | 0.75% | IPO前取得349,833股,资本公积转增1,194,502股 |
上述股份已于2022年9月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此外,三位股东与李端构成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2,250,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7%,关系形成原因为李端系李峰、李循之父,许越香系李峰、李循之母,李端与许越香为夫妻关系。
减持计划具体内容
根据公告,三位股东的减持计划如下:
李峰减持计划
李循减持计划
许越香减持计划
风险提示与承诺履行
公告指出,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基于个人资金需求的自主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过,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将受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本次减持计划与股东此前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一致,三位股东均已履行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的承诺。
此外,公告明确,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上海谊众表示,将在减持期间关注股东减持计划的实际实施情况,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历史减持情况
据公告披露,李循、许越香曾于2023年3月29日披露减持计划,并在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10月17日期间实施减持。其中,李循减持50,626股(占总股本0.03%),减持价格区间58.94-77.56元/股;许越香减持111,340股(占总股本0.07%),减持价格区间74.09-77.99元/股。
上海谊众强调,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要求。投资者可关注后续公司公告,了解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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