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转自:中国医药报
□ 本报记者 李佳欢
9月6日,中国医药报社发布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传播力分析(8月30日—9月5日)。本分析根据微信公众号总阅读数、最大阅读数、文章数、原创文章数等多维度综合得出,由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提供数据支持。
传播力突出的公众号
8月30日—9月5日,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传播力较强的为:“湖北药监”“浙江药闻”“江西药监”“广东药监”“山东药监”“甘肃药监”“河北药监”“江苏药品监管”“贵州药监”“海南药监”。
高关注度文章分析
“湖北药监”于8月31日发布的文章《立案调查2起!荆门东宝区开展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该公众号当周阅读量较高的文章。文章介绍,为进一步规范美容行业市场秩序,近日,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监管人员聚焦全区医疗美容机构及生活美容机构,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使用“三无”产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公众“美丽消费”安全保驾护航。
“浙江药闻”于8月31日发布的文章《今年第8个,我省又一创新药获批上市》,为该公众号当周阅读量较高的文章。文章介绍,近日,国家药监局通过优先审评审批程序,附条件批准浙江同源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1类创新药甲磺酸氘申艾替尼片上市。这是浙江省8月份获批的第2个创新药,也是今年获批的第8个创新药。据悉,浙江省药监局将紧扣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主线,持续优化创新药服务机制,落实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举措,推动具有显著临床价值的创新药加速上市,提升公众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与可及性。
“江西药监”于9月2日发布的文章《江西出台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为该公众号当周阅读量最高的文章。文章介绍,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经营行为,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江西省药监局发布《江西省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经营许可、经营管理等多个维度提出明确要求。《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精细化管理,引导药品零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覆盖药品采购、储存、销售全流程的追溯体系,进一步提升江西省药品零售行业整体水平。
此外,9月1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关于愈美制剂非处方药转换为处方药的公告》。该信息备受药监系统关注,被“河北药监”“安徽药监”“重庆药品监管”“云南药品监管”等多家公众号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