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 唐晨宸
走进山野、观察动物,本应是自然研学生动的一课。但越是靠近自然,越要懂得边界在哪里。
近日,北京“自然十方”研学机构一次野外活动引发争议。9月2日,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回应称,涉事团队实际活动地点位于酒泉市阿克塞县当金山一带,全程未进入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团队在当地对啮齿类动物实施诱捕,捕获物中包括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尾地鸦和“三有”保护动物沙蜥。相关动物经辨认后被原地放生,未造成实质性伤害。目前,属地林草部门已被要求约谈涉事团队开展法律科普。
没有进入自然保护区,并不意味着自然研学可以忽视行为边界,以“科学考察”为目的,也不意味着相关活动可以绕开法律规范。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对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及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设置了相应的许可和管理要求。2026年3月,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张掖分局)发布的《进入甘肃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科研活动管理须知》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各有关单位进入祁连山保护区开展科研活动,需提前向祁连山管护中心提交进入申请函、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提交科研成果副本承诺书。至于此次诱捕行为是否违反相关规定,仍应以主管部门进一步调查认定为准,不能越过事实先行定性。
法律责任有待认定,教育上的追问却不能缺席:“这样的研学活动,究竟向孩子传递了什么?”
自然教育不是把野生动物变成可以随意捕捉、触摸的“教具”。如果孩子在活动中形成“为了观察就可以先抓起来”的印象,那么学到再多物种知识,也可能忽略对生命的尊重和对规则的敬畏。真正的科学精神,不只是认识多少物种,更包括尊重事实、遵守规范、敬畏研究对象。
研学热持续升温,专业和责任更应走在“体验感”前面。教育部等11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提出,要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并要求学校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机构合作。对自然类研学来说,活动区域是否涉及保护地、当地有哪些保护物种、观察方式是否需要许可,都应成为课程设计前的必答题,而不是出了争议后再补课。所谓“沉浸式体验”,也不能以突破法律和生态保护边界为代价。
自然教育的价值,不在于“抓到了什么”,而在于教会孩子如何与自然相处。能远距离观察,就不必为了增强体验而强行接触;确有科研需要,也应先履行法定程序。对青少年来说,懂得为什么不能随意捕捉一只野生动物,本身就是重要的一课。
研学可以走进山野,但不能越过规则。只有守住法治和生态保护的边界,孩子才能在亲近自然的同时,真正学会尊重生命、理解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