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佳讯飞鸿发布的一则实控人股权转让公告,将上市公司股权装入家族信托的操作再次带入公众视野。
与普通的股东减持不同,这场股权转让本质是实控人家族内部的财富架构调整,既不涉及二级市场减持,也不会改变上市公司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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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不减持的 "股权搬家"
2026年9月4日,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13,简称 "佳讯飞鸿")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披露了公司实控人林菁的家族信托搭建计划。
公告核心内容,信托圈内人将其概括为三大要点:
第一,转让方案明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菁当前持有公司5399.81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9.09%。其计划在2026年9月29日至12月28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向 "外贸信托-福字10778号财富传承财产信托" 转让不超过800万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35%,股份来源为公司 IPO 前发行股份及其孳生股份。
第二,控制权完全锁定。林菁已与该家族信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明确信托行使股东会表决权、管理权、决策权、提名权等所有股东权利时,均以林菁的意见作为最终意见。从信托结构看,林菁是该家族信托的唯一委托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为受托人,受益人为林菁及其家庭成员。
第三,转让性质特殊。本次股份转让属于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二级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转让完成后,林菁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与比例不会发生任何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仍为林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从A股市场普遍实践来看,这种 "股权转让+一致行动协议" 的组合,是上市公司实控人将股权装入家族信托的标准操作,其核心特点是 "股动权不动"——股权的名义持有人从自然人变更为家族信托,但实际的表决权、控制权仍牢牢掌握在实控人手中,仅在财产层面完成了家族化的架构搭建。
信托圈内人认为,上市公司股东之所以偏爱这一操作,核心动因在于:家族信托可实现财富的平稳代际传承,避免继承纠纷与股权分割;依托《信托法》的财产独立性原则构建风险隔离 "防火墙",抵御个人债务、婚姻变动等对家族核心财富的冲击;通过 "信托+一致行动协议" 实现 "收益权家族化、表决权集中化",传承财富但不分散控制权;同时便于家族资产的专业化统筹管理与长期税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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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装入家族信托的案例
家族信托持股在境内外资本市场都已非常成熟,既有港股市场的经典标杆,也有大量 A 股上市公司的本土实践。
1. 龙湖集团:离婚不分股的经典架构
港股上市公司龙湖集团是国内家族信托持股的标杆案例。公司创始人吴亚军通过设立在境外的家族信托持有龙湖集团控股权,信托受益人为其本人及家族成员。2012年吴亚军离婚时,由于股权已装入家族信托,仅通过调整信托受益权的方式就完成了财产分割,并未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变动,也没有影响公司控制权,创下了 "离婚不减持、不分股" 的经典案例,让市场充分认识到家族信托对上市公司股权稳定的价值。
2. 华宝股份:A 股境内家族信托直接持股典型
A股上市公司华宝股份的实控人朱林瑶,通过境内家族信托架构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其搭建的 "自然人委托人 - 家族信托 - 上市公司" 直接持股结构,是A股市场中境内家族信托持股的代表性模式,既实现了家族财富的信托化隔离与传承,也完整保留了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3. 美的集团:千亿级家族的信托传承体系
美的集团创始人何享健家族搭建了多层级的家族信托与慈善信托架构,通过境外信托及境内主体持有美的控股股权,间接持有美的集团上市公司股份。该架构既实现了千亿级家族财富的代际传承与风险隔离,也保障了美的集团控制权的长期稳定,同时融入了慈善信托功能,是国内顶级民营企业家族财富管理的标杆。
4. 爱尔眼科:伴随企业扩张的信托化布局
爱尔眼科实控人陈邦也通过家族信托架构持有部分上市公司股份。结合企业全球化发展战略,将股权装入信托不仅满足了家族财富传承的核心需求,也为上市公司长期股权稳定提供了保障,同时支持了企业跨区域发展过程中的家族财富统筹管理。
整体来看,上市公司股权装入家族信托,本质是民营上市公司实控人从 "创富" 向 "守富、传富" 转变的必然选择。这类操作普遍以 "不改变控制权、不冲击二级市场" 为前提,既是家族财富管理的升级,也有助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长期稳定。随着国内家族信托制度的不断完善,未来会有更多上市公司股东选择这一工具进行财富架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