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大连云记者刘春鹏)9月6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获悉,为有效规范摩电车通行秩序,切实压降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保障群众出行安全,9月以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结合开学季交通特点,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摩电车专项整治行动。9月1日至9月5日,全市共查处摩电车违法1.3万余件,扣留摩电车206件,罚款处罚872件。
据了解,2026年以来,全市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摩托车的事故占比超过30%,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占比约15%,两类车辆事故合计占比接近事故总量的一半,涉摩涉电交通违法已成为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为此,交管部门自9月初起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摩电车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聚焦路面秩序、源头监管、宣传教育三个环节,同步推进查处与劝导、整治与警示。路面整治方面,交管部门在商圈、景点及摩电车事故高发路段设置执勤点位,采取定点值守与动态巡逻相结合方式,对摩电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分级分类处置。严查骑行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闯禁行等突出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做到执法震慑与教育引导并重。源头监管方面,交管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排查电动车销售、租赁经营门店,严厉打击擅自解除限速、更换大功率电机、改装电池、改装排气管等非法改装行为。宣传教育方面,执勤民警在执法中同步开展普法劝导,并通过曝光典型案例、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引导市民选购合规车辆、遵守骑行规则。
警方同时公布三起典型案例:驾驶人杨某某驾驶电动摩托车悬挂非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经询问,驾驶人称号牌系原电动自行车号牌,其私自更换悬挂至现有电动摩托车。经查,驾驶人持C1驾驶证,存在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未悬挂号牌两项严重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合并罚款700元、驾驶证记18分、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李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星海广场路段行驶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的摩托车未悬挂号牌,同时车辆私自加装音响设备,存在非法改装、噪声扰民隐患。民警依法对其多项违法行为合并罚款700元,并现场强制拆除违规加装音响设备。驾驶人贾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中山路太原街路口行驶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其存在准驾车型不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两项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合并罚款700元、驾驶证记18分、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驾驶人驾驶证尚处于实习期内,将被依法注销。
大连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骑摩电出行须抵制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家长接送孩子时需为孩子佩戴安全头盔;外卖骑手配送途中务必戴好头盔、严守交规。同时,因大连地形不适宜摩电车辆通行,且部分租赁商家提供非法改装车,手续不全、安全隐患大,外地来连游客建议优先选择公交、地铁或正规网约车出行,确保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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