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健委介入瘦腰致损伤美容院拒调解# 】今年八月初,汪女士曾与美容院负责人沟通处理此事,“对方承认没做好是他们的责任,也带我去了两家医院治疗。”8月4日山东省立医院的就诊病历显示,汪女士“腹部可见多处条带状褐色色素沉着,散在4个豆粒大小瘢痕”,诊断为炎症后色素沉着过度、瘢痕,建议激光治疗。 汪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8月12日,美容院负责人向汪女士出具了一份和解协议,协议中指出“乙方术后出现腹部皮肤色素沉着问题,由甲方门店经营者及门店员工亲自陪同乙方前往三甲公立医院就诊治疗,甲方已垫付的6105.92元治疗费、另行支付的4980元综合补偿金,为一次性包干终极结清全部费用。”对此汪女士无法接受,“我希望她能承担医药费到我治好为止,相应的赔偿金也要给到。” 与美容院沟通无果后,她向当地12345、卫健委等投诉,但由于她当时并未与美容院签订书面合同,对方也未提供项目档案,加上事发时间较久,取证遇到困难。汪女士称,卫健委的工作人员8月检查该美容院后,通过12345回复其投诉称“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店内未发现双逆博士仪器,未发现该单位开展医疗美容活动。该单位负责人称店内经营生活美容,未开展过医疗项目。”由于证据链不完整,卫健委未对美容院进行立案处罚。记者在天眼查查询发现,该美容院的经营范围为生活美容服务,并无医疗美容资质。9月2日至9月4日,记者多次致电该美容院负责人,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记者也联系了门店,询问汪女士的项目消费记录,工作人员称“我不是很了解这件事,而且档案是顾客的隐私,我这边不方便回答。”9月2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当地卫健委询问此事,工作人员称“我们已经对美容院进行了检查,美容院也给汪女士联系了相关的医院。我们准备调解的时候,美容院拒绝了,那我们这边就不能介入了,当时我跟汪女士说可以走诉讼途径,具体情况您可以向她了解。”#18岁女生1980元美容院瘦腰皮肤损伤# #18岁女生美容院瘦腰瘢痕9个月未愈#(见习记者 甘嘉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