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翼科技(维权)9月3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卓翼智造有限公司作为原告,针对江门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等六名被告提起的合同纠纷诉讼,目前已收到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一审判决结果,法院判令江门罗马仕公司向卓翼智造支付货款等各类款项合计1.08亿元及对应利息。
据了解,卓翼智造此前因与江门罗马仕公司存在采购协议相关纠纷,于2025年9月正式就该合同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涉案总金额暂计约1.10亿元,同时要求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中科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优选师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七千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七千猫设计服务有限公司五家主体对江门罗马仕的相关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一审开庭过程中,卓翼智造对诉讼请求进行了变更。
本次法院出具的一审判决,明确了江门罗马仕公司需向卓翼智造支付的各类款项明细,具体判项涉及的支付内容及对应金额如下:
| 款项类型 | 金额(元) |
|---|---|
| 已对账承揽款项 | 80079651.05 |
| 已收货未对账承揽款项 | 296320.28 |
| 未提货成品(整机)承揽款项 | 2139264.01 |
| 裸机承揽款项 | 1368587.22 |
| 半成品(PCBA)承揽款项 | 4748783.62 |
| 提前备料呆滞款项 | 12293285.05 |
| 停工呆滞物料款项 | 6923993.74 |
| 工程变更呆滞物料款项 | 126194.78 |
| 返工费款项 | 12554.30 |
上述判项合计江门罗马仕需支付的款项总额为107988634.05元,同时法院驳回了卓翼智造的其他诉讼请求,诉讼费用由双方按各自比例承担。
卓翼科技同时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处于上诉期内,目前判决仍为一审阶段,案件最终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无法确定,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影响需以生效判决的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持续跟进该诉讼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公司方面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本次披露的诉讼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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