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宜宾万木春航运有限公司因旗下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被三峡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公示信息由海事主管部门依法公开,清晰列明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处置依据与最终处罚结果,是内河航运领域监管执法公开化的常规公示内容。
此次处罚直接指向内河船舶配员合规性这一核心航行安全要求,涉事航运企业将面临相应的经营合规成本提升,同时也会在其海事行政相对人信用记录中留下对应标识,对后续其船舶营运资质核验、海事作业审批等环节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宜宾万木春航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FM10 |
| 违法案由 | 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52020014-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2 |
| 作出处罚机关 | 三峡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完整覆盖了全流程执法要素:被处罚主体为宜宾万木春航运有限公司,违法事实明确为其运营船舶的船员配置数量未达到2026版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载明的定额标准,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52020014-1-1,最终处置措施为对该企业处以5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其公示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51*******FM10,执法行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的相关条款作出,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2日,本次执法的实施主体为三峡海事局。该公示也为内河航运全行业敲响了合规警钟,督促各航运主体严格落实船舶配员的硬性安全标准,从人员配置层面筑牢内河航行的安全防线。
天眼查数据显示,宜宾万木春航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4年6月17日,法定代表人吴一霖,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国兴大道护国路79号铜雀台4幢1单元13层3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陈明华 | 99% | 297 | 2029-06-30 | - |
| 2 | 吴一霖 | 1% | 3 | 2029-06-30 | - |
综合点评
本次三峡海事局对宜宾万木春航运有限公司作出的5.5万元罚款,系针对其船舶配员未达2026版最低安全配员定额要求的合规处罚。该处罚将督促公司补齐船员配置短板,强化内河航运安全合规意识,避免后续因配员不足引发航行安全隐患,对公司规范运营、规避后续更严重的安全与合规风险具备明确警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