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日报)
本报讯 (记者 付奇) 近日,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的通知》,通过细化企业主体责任、健全部门监管服务体系,全方位规范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工作,推动全省节能降碳工作提质增效、落地落细。8月31日,省工信厅对该《通知》核心内容进行解读。
《通知》聚焦企业主体责任,明确硬性工作任务,要求建立健全能源和碳排放全流程管理制度,逐年制定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计划,每5年常态化开展能源审计与碳排放全面诊断;通过节能监察综合业务平台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认真梳理并填报企业基本情况、产品信息、生产单元信息、能源品种配置、耗能设备台账等基础信息,按年度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同时,我省建立分级报告审查机制,各县(市、区)工信部门需在企业报送期满后2个月内完成报告审查并反馈意见,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按不低于10%且不少于30家的比例开展复核审查,省节能监察中心全程开展层级监督检查,对数据残缺、质量不高、能效不达标等问题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此外,我省聚焦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八大高耗能行业,全面排查企业能效水平,逐企梳理问题清单、改造清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施节能降碳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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