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草原云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这是内蒙古首次将科技服务人才作为独立人才类别,出台专项系统性扶持政策,纳入“英才兴蒙”高层次人才引进认定范围,进一步健全全区科技创新人才政策体系。
立足内蒙古产业资源禀赋与创新发展实际,聚焦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短板,《若干措施》明确,科技服务人才覆盖技术经理人、科技金融、孵化运营、知识产权等多类专业群体,是“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链中重要一环,并从人才培育、岗位赋能、平台支撑、组织保障四个维度推出14项硬核举措,形成“引进、培育、保障”一体化政策体系,为全区科技服务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明晰路径、夯实支撑。
《若干措施》提出,到2028年,全区培育高级技术经理人500名以上,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各类创新平台配齐建强专职技术经理人岗位,实现重点创新主体设岗超100个,为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筑牢专业化人才支撑;聚力锻造懂技术、懂市场、懂法律、懂金融的复合型技术经理人队伍,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技术转移学历教育,以学位教育为抓手,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
同时,下放职称评审自主权,转化实绩突出者可直通高级职称,并明确事业单位可从成果转化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用于人才奖励,且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依托“蒙科聚”创新驱动平台、内蒙古科技大市场,搭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执业服务平台,力争到2028年平台注册科技服务人才突破2000人。
此外,《若干措施》着力构建“股、贷、债、保”协同联动的科技金融人才培育体系,通过建立尽职免责、超额收益分享制度,引导科技金融人才“敢投早、敢投小”,撬动多元金融资源贯通创新全链条。同步健全创业孵化、知识产权领域人才实务化培养路径,强化市场化正向激励,支持从科技转化净收益中落实奖励计提、分红持股等激励举措,充分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打通创新价值市场化实现通道,为创新链全链条发展注入新动能。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白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