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披露2026年8月修订完成的新版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全流程规则进行系统性梳理与更新,进一步明确公司股本结构、权责划分、利润分配、独立董事履职等核心事项,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筑牢制度基础。
本次披露的章程显示,国茂股份当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7,882,480元,即约6.68亿元,全部为普通股,无其他类别股份。公司前身为常州市国茂立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发起方式设立,2019年5月获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843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同年6月14日在上交所上市。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及初始出资明细如下:
| 序号 | 发起人姓名及名称 | 认购股份数(股)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出资时间 |
|---|---|---|---|---|---|
| 1 | 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 | 238,400,000 | 66.22 | 净资产折股 | 2016年9月6日 |
| 2 | 徐彬 | 45,000,000 | 12.50 | 净资产折股 | 2016年9月6日 |
| 3 | 徐国忠 | 32,600,000 | 9.06 | 净资产折股 | 2016年9月6日 |
| 4 | 徐玲 | 14,400,000 | 4.00 | 净资产折股 | 2016年9月6日 |
| 5 | 常州市国恒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10,800,000 | 3.00 | 净资产折股 | 2016年9月6日 |
| 6 | 沈惠萍 | 8,000,000 | 2.22 | 净资产折股 | 2016年9月6日 |
| 7 | 常州市正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4,106,900 | 1.14 | 净资产折股 | 2016年9月6日 |
| 8 | 常州市恒茂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3,824,000 | 1.06 | 净资产折股 | 2016年9月6日 |
| 9 | 常州市正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2,869,100 | 0.80 | 净资产折股 | 2016年9月6日 |
| 合计 | - | 360,000,000 | 100 | -- | -- |
在核心治理机制层面,新版章程作出多项细化安排: 一是强化法定代表人权责边界,明确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即同步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法定代表人辞任后30日内公司需确定新人选,同时划定法定代表人履职行为的责任归属规则,明确章程或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的职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二是优化股份回购规则,新增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需的三类明确触发情形: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该类回购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回购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且需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 三是升级独立董事履职体系,要求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建立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机制,关联交易等核心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同时明确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核查专项事项、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等特别职权,充分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四是细化利润分配规则,明确公司单一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同时设置差异化现金分红机制: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最低20%,且允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授权制定中期分红方案,提升分红灵活性。 五是清晰划分各层级决策权限,对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融资等事项的审批门槛作出量化分层规定,同时将审计委员会职权进一步强化,明确其行使原监事会相关监督职责,负责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聘用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等核心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
此外,新版章程还对股东权益保护、董事与高管忠实勤勉义务、内部审计制度、合并分立清算流程等内容作出全面规范,整套制度体系既符合现行监管要求,也贴合公司自身经营实际,将进一步推动公司治理运作的规范化、透明化,夯实长期稳健发展的制度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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