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央视新闻客户端】;
8月25日,总台记者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产业发展局获悉,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澳门珠江西岸国际航空运输枢纽(港)建设扶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扶持办法》),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扶持办法》共十七条,涵盖促进琴澳跨境物流货源集聚、支持进出口业务场地经营、吸引市场主体使用合作区仓储空间、鼓励使用澳门机场横琴货站、完善跨境航空物流专业人才生活保障等多方面举措。其中,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利用澳门国际机场横琴前置货站开展进出口业务的,按照每公斤1元给予补贴,每个申请主体每年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围绕降低航空物流运营成本,《扶持办法》中进一步对场地经营、仓储使用以及货站操作等环节给予支持。
符合条件的场地经营企业,可按照年度实际发生的场地服务设施经营和维护成本的50%获得补贴,每年最高200万元;
市场主体使用合作区仓储空间,可按照评估价与实际租金中较低者的50%获得补贴,每年最高100万元;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使用澳门机场横琴货站产生的进出口货物操作处置费,可获得30%的补贴,每年最高500万元。
在航空货运方面,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委托澳门航空运输企业或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通过横琴口岸及澳门国际机场运输进出口货物的,按照运费总额的12%给予补贴,每个申请主体每年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2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澳资企业和“育苗培优”企业,相关补贴按照相应标准的120%执行,以进一步加强澳琴产业协同,助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在人才支持方面,在合作区实质性运营的航空物流市场主体开展相关人才培训,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照培训费的80%给予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4000元。对受聘在合作区工作的跨境航空物流专业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每人4万元生活补贴,按前两年每年30%、第三年40%的比例发放。
《扶持办法》的出台,将有效降低航空物流运营成本,吸引物流企业集聚横琴,提升澳门珠江西岸国际航空运输枢纽(港)的国际竞争力,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航空运输产业高质量发展。
(总台记者 黄东旭 曲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