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李德奎因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未按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且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报告的违规行为,被宜昌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依据相关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及行政处罚法律法规,对涉事主体处以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的罚款,该处罚结果已正式纳入海事行政违法公示范畴,将对涉事主体的海事作业合规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李德奎 |
| 违法案由 |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052030297-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5122*******037X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5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宜昌海事局 |
本次宜昌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李德奎,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052030297-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5122*******037X,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5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宜昌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李德奎成立日期2008年9月1日,法定代表人李德奎,所属行业为卫生,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涿鹿县谢家堡乡李家堡村。
事件点评
本次宜昌海事局对涉事主体李德奎作出1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事由为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未依规正常运行、信息失准且故障未及时上报,处罚严格契合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规要求。该处罚将督促航运相关主体严格落实船舶航行设备运维的合规义务,规避内河航行安全隐患,维护辖区水上通航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