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史尽宝因触碰航标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被南京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对史尽宝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处罚决定已正式生效,相关违法主体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罚款缴纳,其涉事的违法记录也将同步纳入海事领域相关信用监管范畴。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史尽宝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708*******0810 |
| 违法案由 | 触碰航标未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12040239-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5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京海事局 |
本次南京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史尽宝,其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触碰航标未报告(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40239-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3708*******0810,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第二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25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南京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本次公示,也进一步明确了触碰航标后及时履行报告义务的合规要求,提醒各类水上活动参与主体严格遵守航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水上通航秩序与航标功能完好。
事件点评
本次南京海事局对涉事个人触碰航标未报告的违规行为作出千元罚款,是严格落实《航标条例》相关规定的常规执法动作。该处罚警示航运相关从业者需严格遵守航标管护报告要求,主动规范航行操作,避免因小疏忽引发通航安全隐患,也为航运领域合规经营划定了清晰的行为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