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39号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90,632,22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65,055股后的总股本1,390,167,1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立足“双循环”战略发展思路,为进一步深化海外市场布局,夯实全球供应链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6,000万美元(按2026年4月17日汇率约合人民币41,173.20万元),通过增资新加坡全资子公司COTC HOLDING PRIVATE LIMITED,并经由其下属新加坡全资孙公司COTV HOLDING PRIVATE LIMITED,最终对越南子公司COT VIETNAM CO.,LTD进行投资,增资资金用于购置土地、建设厂房等相关事项,以满足海外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需要。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对外投资事项仍处于ODI备案审批阶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夏云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41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与投资价值等相关部署要求,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并实施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统筹推进经营提质、科技创新、股东回报等各项重点工作。现将阶段性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深耕光学赛道,构建“一稳二新”成长曲线,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锚定核心主业赛道,坚守企业行稳致远
2026年上半年,公司保持稳健经营态势,聚力培育消费电子及车载光学、AR光学、AI光学三大成长曲线,坚守深耕实体、聚焦主业的发展主线,围绕经营质效提升与战略落地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持续夯实主业发展根基,稳步构筑核心竞争优势。三大业务板块按照既定战略路径稳步推进:消费电子与车载光学作为公司经营基本盘,聚焦微棱镜模块、涂布滤光片、薄膜光学面板、AR-HUD 等核心产品,持续拓展消费电子多元应用场景与高端车载配套市场,夯实经营底盘;AR光学作为战略突破赛道,集中优势资源攻关关键技术与量产工艺,打造从光学元件到模组的一体化解决方案能力,AR光波导重点项目实现阶段性节点突破;AI光学作为拓展成长边界的长期赛道,抢抓AI产业发展战略机遇,前瞻布局光存储、光互连领域,构建“滤片类、棱镜类、透镜类”+“玻璃基板类、波导类”的“3+2”产品矩阵,围绕核心应用场景快速切入新兴赛道,逐步培育规模化业务承载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资源配置体系,坚持资源优先保障主业发展,统筹调配内部各类资源,年度资本开支、研发投入持续向三大核心主业倾斜,重点支撑主业产线升级、技术攻关与市场拓展需求,确保资源集中投放、精准发力,为各项核心业务稳步推进夯实资源保障。
(二)持续优化经营质效,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变动及公司经营实际,公司坚持稳健经营主线,围绕主业经营效率、盈利能力、业务发展三大维度锚定经营质效提升总体方向,相关实施举措根据市场形势动态优化调整,保障主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经营效率层面,上半年公司持续推进产线优化、流程再造与精益管理,深入践行现场主义管理理念,推动一线问题快速响应、闭环处置,稳步提高核心产能利用率、产品交付保障能力及生产周转效率,持续改善生产运营全链条响应速度与综合运行效能;盈利能力层面,公司依托产品结构升级、精细化成本管控、资产运营效能提升等手段,加快拓展高附加值产品,持续推进供应链降本与内部运营增效,不断改善主业盈利水平,稳步提高净资产收益率,夯实盈利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业务发展层面,公司持续稳固主业基本盘市场优势,有序推进AR光学、AI光学等战略赛道业务拓展与重点客户开发,积极挖掘主业高价值合作机遇,积蓄主业长期增长动能。
持续推进智能制造体系优化落地,结合主业发展需求统筹优化各生产基地的产能布局,国内基地聚焦内循环订单与高端产品制造,海外基地承接全球化交付需求,稳步提升产线自动化、数字化水平,持续释放产能效能。同时深入落实现场主义工作要求,推动管理、技术人员常态化下沉生产一线,建立生产运营问题快速响应与闭环解决机制,稳步提升生产效率与产品良率。
二、强化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
报告期内,公司以强化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为导向,系统推进技术突破、平台建设与人才引育等各项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中央研究院与技术研发中心协同发力,完成先进材料、光学镀膜、超精密纳米制造至精密光学器件封装的全链条技术验证与研发平台搭建。超精密加工、超快激光制造、半导体光学制造及智能制造等关键技术研发有序推进。半导体光学制造领域重点围绕超精密对准系统等核心技术开展攻关;通过引进高精尖设备,攻克AI光连接相关项目测试难题;超快激光制造技术在精密加工精度指标上取得阶段性突破。
持续深化产学研合作,已引入多位光谷大咖开展前沿技术交流讲座,与高校研究所联合启动多项技术攻关课题,积极参与光电技术产业融合领域高端学术与行业研讨。初步建立创新成果转化机制,有效打通了从“实验室原创”到“市场化量产”的转化通道。
博士攻坚团队聚焦超精密制造、半导体光学制造等核心课题开展专项攻关,顺利攻克多项产线技术瓶颈,关键工序良率与生产效率实现显著提升。公司持续完善人才引育留用体系,全面打通职业发展通道、落地配套激励机制,有效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动能,核心科研团队保持稳定。持续在“人工智能 + 高端装备”融合等前沿领域进行人才与技术储备,为企业智能化转型升级奠定基础。
三、优化公司治理,夯实发展根基
公司始终坚持合规运营、规范治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不断健全权责分明、监督有力、高效运转的法人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紧扣监管新规及治理实践需要,持续推进内部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突发事件处理制度》等合计7项治理制度。同时废止了《内部非公开信息保密制度》,避免制度重叠。至此,公司已完成自2025年启动治理制度系统性修订以来全部核心治理文件的更新工作,进一步织密合规治理制度网络,实现公司治理体系与最新监管规范全面衔接,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在独立董事履职保障与治理参与方面,公司持续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独董专门会议及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充分发表专业意见,针对关联交易等重要议题独立判断、审慎表决。公司为全体独立董事制定年度现场履职计划,依据计划安排邀请独立董事参与年度投资者接待日、线上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直面回应投资者关切;邀请独立董事列席公司内部半年度工作会议,实地参观子公司新业务重点产线,全面了解公司阶段性经营情况、行业发展形势及下半年重点工作部署,同时与管理层充分沟通交流,围绕战略落地、风险管控等方面提出专业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与经营层执行的有效衔接。依托多层级、多样化的履职渠道,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制衡与决策咨询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治理与合规建设方面,公司秉持“激励约束并重、合规意识先行”的原则,多措并举规范董高履职管理。薪酬管理层面,严格按照最新监管政策规定,逐步推动董高薪酬管理制度完善与落地工作,对2026年度董高薪酬方案进行全面审视与优化,调整薪酬结构,明确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薪酬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及合规履职情况刚性挂钩,并建立薪酬止付追索机制。合规宣教层面,公司积极响应监管号召,组织全体董高开展“蹭热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学习,引导相关人员牢固树立“信息披露以公告为准”的底线思维,杜绝通过非指定渠道发布敏感信息或迎合市场热点炒作股价的行为。与此同时,公司常态化推进合规交易提醒工作,通过邮件、短信等渠道,定期向全体董高及其近亲属发送证券合规交易提醒,内容涵盖窗口期交易限制、股份增减持要求、短线交易禁止性规定等核心内容,实现提醒全覆盖,切实筑牢“关键少数”人员合规意识,严防因疏忽或认知偏差引发的违规交易行为。
四、强化股东回报机制,持续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落实股东回报规划,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实际分红总额为278,033,433.20元,股利支付率达35.45%。分红方案充分兼顾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与广大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持续对现金流状况、资本开支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开展综合评估,坚守兼顾企业长期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的经营原则,持续夯实现金分红可持续实施基础。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二级市场走势,审慎研判股份回购等回报工具的实施条件,提前做好相关分析与筹备,持续丰富股东回报方式,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利益。
五、优化信息披露与投关体系,全面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恪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及时性与可读性。公司线上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2026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线下组织开展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浙江辖区2026年“3?15”主题投保教育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面向机构投资者、中小投资者开展多层次交流。活动结束后公司及时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及演示资料,保障全体投资者能够平等获取交流信息。
公司积极履行ESG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外持续发布ESG报告。2026年度公司Wind ESG 评级提升至AA级,公司治理、环境与社会责任综合管理成效得到第三方机构认可。凭借规范化的信息披露工作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实践,公司在第十七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天马奖荣获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天马奖、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阳光领航家奖、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杰出董秘奖三项奖项。
公司持续做好互动易、投资者热线等日常沟通渠道运维,及时回应投资者合理关切,不断强化舆情监测与应急响应,持续向市场传递公司经营战略与内在价值,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理解与认同。
未来,公司将扎实推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各项工作,聚焦主业提质增效,持续强化科技创新与价值创造,不断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积极做好投资者沟通与价值传播工作,努力以良好经营业绩回馈广大股东。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42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号》”)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及原因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20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20号》。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40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79,693,523.50元,扣除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7,969,352.3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36,217,382.33元,减去报告期内已派发的2025年度现金红利278,033,433.20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89,908,120.28元。
3、为持续稳定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成果,公司在统筹兼顾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安排的前提下,拟定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90,632,22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65,055股后的总股本1,390,167,1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39,016,716.60元(含税)。
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注销等情况发生变动,或是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按照分配比例保持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股东的合理回报,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持续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38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26年8月21日上午0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人,其中董事长李夏云女士、非独立董事王震宇先生、非独立董事刘风雷先生、职工董事王建华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李夏云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高管(含董事会秘书韩莉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39号)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持续稳定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成果,公司在统筹兼顾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安排的前提下,拟定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90,632,22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65,055股后的总股本1,390,167,1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39,016,716.60元(含税)。
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注销等情况发生变动,或是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按照分配比例保持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号)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号)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