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观新闻)
财务小王
我们企业要跨省迁移,新营业执照已经办好了,后续怎么办理税务迁移事项呢?不会要我两地跑吧?
不需要两地跑,只要营业执照变更完成,就可以直接在电子税局上根据指引办理迁移啦。一起来看看吧~
申税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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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步骤
01 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
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结地址变更登记后,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跨区域迁移申请】功能路径点击功能菜单进入“跨区域迁移申请”功能。或在搜索栏搜索“跨区迁移申请”中的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弹出提示,点击确定。
02 信息填写
在“跨区域迁移申请”模块填写迁移信息。如果系统获取到市监部门传递的最新注册地行政区划和注册地址,则自动进行预填。如果系统没有获取到市监部门传递的信息,您需要手动选择迁入地行政区划并录入迁入地注册地址。手工选择注册地行政区划并录入迁入地注册地址的,需要您上传已变更的登记证照。
对于本市跨区迁移的,系统根据纳税人所选择的迁入地行政区划,自动带出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
对于从本市迁往外省市的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需要填写迁移前尚未弥补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累计亏损,以便该累计亏损额进行跨省迁移。
填写所有资料,并传必报的附报资料,点击【预检】进行跨区迁移预检,判断是否存在未结事项。如果存在强制监控的未结事项,则需要先办结该事项才能继续提交迁移申请。
03 实名验证
所有信息核实无误后,点击【我已确定】,进入法定代表人实名验证环节。法定代表人可以选择使用电子税务局App扫脸验证或法定代表人移动电话短信认证。
实名认证通过后,系统弹出“提交成功”界面。提示“您的跨区域迁移申请已提交成功,请耐心等待税务机关的处理结果”。
后续可点击:【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看审核结果。
热点问答
Q1:
公司迁移前的预缴税款和尚未弥补的亏损,迁移后是否可以承继?
A
A公司在迁移前预缴税款,可在迁入地继续按规定抵缴;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尚未弥补的亏损,可在迁入地继续按规定弥补;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也可在迁入地继续按规定抵扣,无需申请开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
Q2:
迁移后我原来的三方协议是否可继续使用?
A
迁入后需向迁入地报告存款账户,并重新签署三方协议。三方协议签署路径如下: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三方协议签订】或在电子税务局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Q3:
企业办理税务迁入,哪些涉税事项在迁入地税务部门是自动承继,无需重复申请?
A
企业下列信息在迁入地承继:纳税人基础登记、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办税人员实名采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出口退(免)税备案、已产生的纳税信用评价等信息。
Q4:
新办企业和迁入企业社保业务需要怎样办理?办理流程和所需资料?
A
迁入企业社保业务与新办企业一致,需要重新办理单位缴费登记。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首页,找到【社保费】选项,点击【单位缴费登记】,填写联系人信息,选择险种套餐,页面右上角点击【提交申请】,收到弹窗提示【单位缴费登记成功】即可。
线上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办理无需提交资料亦无需人工审核。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若干税收征管服务事项的通知》(税总征科发〔2022〕87号)
供稿:傅纯 蓝晴
制作:陈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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