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沈阳日报)
转自:沈阳日报
于洪区南阳湖街道、城东湖街道已确定房源在92号地23#、24#楼的被征收居民:
按区政府总体工作安排,92号地23#、24#楼已具备入住条件,现对涉及以上两栋楼的回迁居民办理入住。具体安排如下:一、时间:2026年8月26日、27日、28日现场办理回迁入住。办公时间:9时至12时,13时至16时。二、地点:92号地块23#、24#回迁楼现场(地铁3号线甘官地铁站附近)三、办理入住须知:1、回迁居民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原件、《摇号顺序通知单》原件、公证书原件等回迁相关材料。2、办理入住现场,区城市更新事务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物业公司、盛京银行协同办公,收取协议差价款及增加面积款,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及现金收款等三种方式支付。3、待协议差价款及增加面积款办结后,到物业处办理物业相关手续。4、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过渡期补助费发放至当月。未到场办理房屋入住手续的居民,同样停止发放过渡期补助费。
特此通知
于洪区南阳湖街道办事处
于洪区城东湖街道办事处
202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