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8月21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目标包括期限结构匹配、成本收益匹配、流动性匹配等期限结构匹配是指保险公司能够维持资产现金流和负债现金流在较长期限结构上的合理匹配,提升公司经济价值,防范利率风险和再投资风险。成本收益匹配是指保险公司的资产收益能够覆盖负债成本,具备一定的持续盈利能力,防范利差损风险。流动性匹配是指保险公司在短期内能够获得充足资金以支付到期债务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防范流动性风险。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资产负债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资产负债管理体系,加强资产负债联动管理。
《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应建立资产负债管理绩效考核体系,明确绩效考核方法和标准,规范资产负债匹配指标传导机制与限额管理,实施长周期考核评价,防止因过度追求业务扩张和短期利润而放松资产负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