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宁波大榭开发区顺行航运有限公司因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的违规行为,被台州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是海事监管部门落实船舶安全常态化核查要求的具体举措,相关违规行为的查处也将督促辖区航运企业进一步规范船舶日常安全管理流程,补齐自查环节的合规短板。
该处罚决定的公示,也将对航运行业同类主体形成警示效应,推动各航运企业严格对照船舶安全管理相关法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宁波大榭开发区顺行航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6939 |
| 违法案由 | 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 (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705202008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1 |
| 作出处罚机关 | 台州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主体为宁波大榭开发区顺行航运有限公司,触发处罚的违法事实为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7052020081-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3*******6939,本次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三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8月21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台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宁波大榭开发区顺行航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1月8日,法定代表人张武安,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1人,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大榭开发区榭北工业园区峙山路。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张武安 | 60% | 30 | 2003-01-08 | 2007-01-25 |
| 2 | 余伟国 | 40% | 20 | 2003-01-08 | 2007-01-25 |
事件点评
本次宁波大榭开发区顺行航运有限公司因船舶未依规开展自查、留存自查记录被台州海事局处以1500元小额罚款,属于航运日常运营中的轻微合规警示事件。该处罚虽涉及金额极低,不会对公司当期营收、现金流造成实质影响,但也为企业敲响了船舶安全合规管理的警钟,督促其完善内部自查流程,规避后续更严重的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