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末》记者 宋媛媛
近期,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假驴肉案引起广泛关注。从2021年10月至2023年1月,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的驴贝贝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驴贝贝)用猪肉加上“科技狠活”冒充驴肉,在电商平台大量销售。一袋200克假驴肉售价最低9元,15个月间,累计销售金额达1.05亿元。
2022年12月,商丘市睢阳区的陈某下单购买5包“阿胶酱驴肉”,吃着不像驴肉且身体出现不适,担心更多人上当受骗,遂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从而揭开了这起跨省查处的制假贩假案。
2025年12月,商丘中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判处驴贝贝实控人和一经销商公司实控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另外两名核心管理人员分别获刑11年和12年。该案二审于今年6月开庭,目前尚待法院判决。
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明确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该案1.05亿元的销售额,可见这伙人并非小打小闹。根据相关报道,假驴肉除了价格便宜外一无是处,口感异样、脂肪超标、发硬发臭,甚至有消费者反映吃后拉肚子。相关产品屡遭消费者投诉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德州市、聊城市12345以及东阿县、齐河县市监局均收到过投诉举报。
无独有偶,2025年,《法治周末》记者也曾调查过东阿另一家公司的驴肉问题,这家公司的注册地距离驴贝贝仅100米之遥。他们打着“自有农家牧场”“散养驴”的旗号,以远低于市场价格销售驴肉。不少消费者反映,驴肉闻起来十分刺鼻,吃起来像胶质,毫无驴肉应有的香味。
面对质疑,该公司负责人称,他们用的是进口生驴肉,但又说不出进口的具体渠道。“即便是进口肉,如此低廉的价格也注定赔本。”在记者追问之下,该负责人称自己有“秘方”,能让一斤驴肉出一斤半熟驴肉。而按照常规烹饪,一般品质好的肉一斤最多出六两——这个说法明显违背肉类加工的基本规律。然而当地市监局仅以“检出驴性成分,未检出猪、牛、马、鸭性成分”,就认定该公司驴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监管是市监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每两年至少要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覆盖全部79项检查要点的监督检查。此外,还有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等多种形式,对投诉较多的风险企业还会增加检查频次。可以说,从原料到成品的每一个环节,市监局都会把关,且企业不得阻拦。
然而,根据上述假驴肉案已公布的判决书,生产线上的工人、经销商、电商、买驴肉的同行,都知道里面的“猫腻”。当地监管部门面对大量投诉时,为什么没有重点检查?
驴贝贝持续造假15个月,消费者频繁投诉,如果当地监管部门能认真履职,在第一次接到举报时就及时介入调查、防微杜渐,企业或许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某种意义上,监管的失职也“纵容”了驴贝贝的造假链条。如今,驴贝贝相关涉案人已经站上了被告人席,但监管失职不能就此翻篇。对于这种失职,不能止于舆论批评,必须启动相应的问责程序——这才是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应有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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