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来宾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召开。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阮松涛为来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蒋太迪代理来宾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赵建华代理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诸葛旸代理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会议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当天还召开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12次、第113次主任会议。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农化辞去来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19日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农化辞去来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杨远艳辞去来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19日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杨远艳辞去来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黄坚辞去来宾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19日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黄坚辞去来宾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柳金红辞去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19日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柳金红辞去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立辞去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19日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张立辞去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由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报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蒋太迪代理来宾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职务的决定
(2026年8月19日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蒋太迪代理来宾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赵建华代理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职务的决定
(2026年8月19日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赵建华代理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诸葛旸代理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职务的决定
(2026年8月19日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诸葛旸代理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备案。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6年8月19日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阮松涛为来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6年8月19日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陈 波为来宾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二)
任命:
蒋太迪为来宾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三)
任命:
赵建华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四)
任命:
诸葛旸为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韦初兰为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江成卓为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
蓝 鹤辞去象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韦后华辞去武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韦仁伟辞去忻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莫荣春辞去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来源:来宾市融媒体中心